河南省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來源:河南招標網 編輯:數字音視工程 2009-04-29 00:00:00 加入收藏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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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招標投標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指導、規范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建設工程設計水平,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或設計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并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3號令和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豫計政法[2000]601號文規定應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設計招標可選擇總體設計招標、方案設計招標、初步設計招標、技術設計招標、施工圖設計招標。為保證設計的統一,一般實行一次招標。
第三條 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河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全省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市計劃部門在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本區域管理權限內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標
第五條 建設工程設計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批準;
(二)已取得城市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規劃設計條件(要求);
(三)《環境影響評價》已經環保部門批準;
(四)具備進行設計所必需的、準確可靠的基礎資料。
第六條 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第七條 招標程序:
(一)申請核準招標初步方案;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三)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四)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質)審查;
(五)向合格的投標人發放或出售招標文件,組織投標人踏勘工程現場;
(六)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或修改;
(七)接收投標文件;
(八)制定評標辦法細則;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
(十)組織開標、評標;
(十一)確定中標人(方案)、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二)簽訂設計合同。
第八條 必須招標的建設項目,招標人在申請批復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報送招標初步方案,并由計劃部門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中核準。
第九條 招標人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自行組織招標:
(一)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
(二)有與工程建設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同類工程設計招標的經驗,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四)有審查投標單位資格(質)的能力;
(五)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有3人以上專職招標人員;
(六)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法規、規章。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條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 工程概況和招標要求,包括工程名稱、性質、建設位置及用地面積、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建設周期等;
(二) 設計范圍,對設計進度、設計階段和深度要求等;
(三)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及有關部門的審批意見;
(四) 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五) 滿足設計需要的設計基礎資料提供的內容、方式和時間;
(六) 投標須知,包括組織現場踏勘、招標文件澄清、投標、開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對標書投送的要求、投標人宣標方式等;
(七) 評標的基本原則、標準和方法;
(八) 投標書編制和投標書的份數要求,包括圖紙內容和圖幅,民用項目對模型、渲染圖、透視圖的要求(投標書份數一般不少于15份,特殊項目不少于20份);
(九) 投標文件投送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十) 設計合同的主要條款和要求;
(十一) 投標補償費用及投標保證金數額;
(十二) 需要載明的有實質性要求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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