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來源:遼寧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編輯:數字音視工程 2009-05-04 00:00:00 加入收藏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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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沈陽市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維護招標投標市場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遼寧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有關政府采購的招標投標活動,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市發展和改革部門(以下簡稱市發改部門)負責全市招標投標活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招標投標配套規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市建設、水利、交通、教育、國土資源、信息產業等部門分別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 招 標
第五條 下列工程建設項目,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規模標準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項目;
(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
(三)國家融資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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