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大足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消防改建工程
2、工程基本情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二環南路969號。建筑總面積1624m2,其中6#樓總面積1200 m2,一、二層各600 m2;5#樓總面積424 m2,一、二層各212 m2。施工內容包括:氣體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消防改建。
(五)談判有關說明
投標結束后,由談判小組確定與供應商的談判順序,在重慶鴻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評標室內由談判小組分別與各供應商進行談判。
(一)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 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印發〈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的規定,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政策。
(二)按照《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三)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落實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落實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政策。
合格供應商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獲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9日 至 2018年9月12日 19:00
文件購買費:¥0.00元
獲取文件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方式或事項:
(一)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財采購〔2015〕45號)規定,供應商應按要求進行注冊,通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www.cqgp.gov.cn),登記加入“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二)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請到采購代理機構領取或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網上下載本項目文件以及圖紙、補遺等開標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 ,無論領取或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要求內容。
(三)各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文件購買費,若供應商為微型企業且所提供的產品為微型企業生產的,由評審小組核實認定后,可在本項目采購結果公告后持文件購買費發票原件至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退還手續(微型企業的認定標準詳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供應 商須提供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
(四)供應商須滿足以下兩種要件,其響應文件才被接受:
1.按時遞交了響應文件;
2.按時報名簽到。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18年9月13日 09:30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結束時間: 2018年9月13日 10:00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談判開始時間: 2018年9月13日 10:00
談判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采購人:重慶市大足區司法局
采購經辦人:鄢老師
采購人電話:15111911233
采購人地址:重慶市大足區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號
代理機構:重慶鴻興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經辦人:姚老師
代理機構電話:023-43764688
代理機構地址:重慶市大足區宏聲北路12號(宏聲花園南苑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