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編碼 210101201812259828 工程名稱 沈陽市公安公共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大樓改造加固工程 建設單位 沈陽市公安局 工程類別 施工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項目所在區域 沈陽市·沈陽市 建設地點 沈陽市沈河區南關路116號 擬中標單位
標段名稱 | 擬中標單位 | 項目負責人 | 中標價 | 暫估價 | 暫列金額 | 中標范圍和內容 | 標段建筑面積㎡ | |
沈陽市公安公共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大樓改造加固工程 | 沈陽國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葛蘭 | 1246769.6100 | 元 | 0.00 | 0.00 |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電安裝; |
中標候選人情況
排序 | 單位名稱 | 項目負責人 | 投標報價 | 評審得分 | 其它情況 |
第一名 | 沈陽國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葛蘭 | 1246769.6100 | 95.39 | |
第二名 | 大連久鼎特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繼紅 | 1229966.0000 | 92.45 | |
第三名 | 沈陽長陽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范世秋 | 1204863.0400 | 92.15 |
廢標情況
廢標單位 | 廢標原因 |
報價修正情況
修正內容 | 修正原因 |
公示開始時間 2019年02月15日 公示截止時間 2019年02月19日 填報單位 遼寧騰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填報日期 備注說明 異議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十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網上異議投訴系統操作方式:
1.登錄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異議提出:選擇【投訴異議】模塊對應的【提出異議】
3.投訴提出:選擇【投訴異議】模塊對應的【提出投訴】 標段名稱 擬中標單位 項目負責人 中標價 暫估價 暫列金額 中標范圍和內容 標段建筑面積㎡ 沈陽市公安公共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大樓改造加固工程 沈陽國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葛蘭 1246769.6100 元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電安裝; 排序 單位名稱 項目負責人 投標報價 評審得分 其它情況 第一名 沈陽國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葛蘭 1246769.6100 95.39 第二名 大連久鼎特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繼紅 1229966.0000 92.45 第三名 沈陽長陽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范世秋 1204863.0400 92.15 廢標單位 廢標原因 修正內容 修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