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派出所執法場所技術用房智能化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WH18CG2021HW1057
二、項目名稱:龍山派出所執法場所技術用房智能化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潛山路388號
中標金額:6990000.00元
四、 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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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公安機關物聯網執法辦案管控處理設備 品牌:迪賽威 規格型號:迪賽威物聯網執法辦案系統V1.0 數量:1套 單價:310000元 |
五、 評審專家名單:
張永地、徐紅、楊正、王婷、萬偉
六、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名錄管理暫行辦法》附件2執行。
收費金額:44768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 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中標供應商業績:見附件。
3、無效投標單位及原因:無。
4、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長江西路677號昌河大廈5層501-503 ,聯系電話: 17755344713 。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5、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 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 稱: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和公用事業管理處
地 址:開發區港灣路34-2號
聯系方式:18755327085
2、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雙澤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長江西路677號昌河大廈5層501、503室
聯系方式:17755344713
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汪工
電 話:1775534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