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氣象監測預警中心工程,經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立項批準建設,本次招標范圍的建設資金已落實,現決定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社會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況
1. 招標單位:佛山市氣象局;
2. 單位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32號氣象大廈;
3. 工程名稱:佛山市氣象監測預警中心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佛山市東平新城天虹西路南側;
5.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6. 資金來源:市財政拔款及貸款
7. 建設規模:建筑面積為10580.4平方米,工程造價約2650萬元;
8.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9. 項目批準文號:佛發改資[2008]63號;
10.計劃工期:270日歷天;
11.按計劃部門批準的投資計劃,本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二、 招標范圍:
佛山市氣象監測預警中心工程場地的“三通一平”、基坑支護、土建、電氣(含高低壓配電)、防雷、給排水、通風空調、消防、人防、室外市政等工程施工總承包 (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三、報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要求及接受報名的時間、地點:
1. 報名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佛山市、區建設局核發有效的《誠信手冊》。項目負責人須為二級以上(含二級)建筑專業注冊建造師,且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單位的投標。
2. 凡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向招標人報名參加投標、并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3. 投標申請人憑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原件或復印件及《誠信手冊》原件(復印件須加蓋法人公章)于2009年5 月25 日15 時至6月2日11時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華五路公交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六樓)參加投標報名。
4. 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報名。
四、 投標申請人需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書資料:
(1)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委托證明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等級證(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的復印件。
(3) 近三年(頒獎日期在2006年5月1日之后)的房建類工程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4) 近三年(2006年5月1日至今)類似工程業績(造價在2000萬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5) 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的名單、簡歷,并提供項目負責人注冊證、職稱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近三年的類似工程業績的復印件。
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我市建筑行業誠信管理系統備案的人員中選取,且未被登記或鎖定,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的投標權利。
(6) 企業技術裝備及施工本工程所具備的主要施工設備。
(7) 近二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的復印件及有關說明(包括有否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8) 以上資料并需提供目錄一份(裝訂在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封面后)。在目錄中獲獎證書必須列明工程名稱、獲獎等級和獲獎時間;類似工程業績必須列明工程規模、工程造價、開竣工時間;項目負責人必須列明等級、專業、職稱級別、業績項目名稱并注明工程是否在建。
(9) 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投標申請人的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機號碼、電子信箱地址、招標項目名稱及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10) 所有資格預審資料須按前面(1)~(9)項裝訂成冊,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及復印件需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11) 資格預審資料不予退還(證書原件除外)。招標人對報名投標人所提交的資格預審資料給予保密。
五、報名投標人遞交資格預審資料的時間、地點:
1. 資格預審申請書于2009年6月3日14 :30至16:30 (報名時間段的最后半天)送至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121號東建大廈(即金城酒店對面)30樓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2. 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同時對所有復印件核查原件,無原件的復印件無效。
3. 資料接收單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六、資格預審辦法:
如果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申請單位人數為5~9家,則凡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申請單位均成為正式投標單位;如果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申請單位人數超過9家,招標單位將組成資格預審小組,從企業資質等級、企業業績、企業綜合實力、企業財務狀況、信譽、施工項目負責人資質及有關業績等方面進行評審、通過投票方式選取合格的正式投標單位,凡得票超過半數的投標申請單位,均為合格的正式投標單位(合格投標人數不得少于9家);當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單位不足5家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 通知與確認:
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公司將以書面或傳真等形式,將選擇投標單位結果通知資格預審申請人,請投標單位在接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以傳真形式確認收到通知。(在通知書上蓋本單位公章確認)
八、 領取招標文件和有關資料的時間與辦法:
凡資格預審合格并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購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幣(現金),售后不退;圖紙按金每份500元人民幣(現金),于開標會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圖紙應保持整齊、潔凈)。
聯 系 人:賴先生
電 話:0757-82258808
傳 真:0757-821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