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閩建信[2009]招字111號
開標時間:2009-7-17
所屬行業:工程監理
標訊類別:國內
資金來源:其它
招標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業主名稱:福清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所屬地區:國內
招標內容:
招 標 公 告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閩建信 [2009]招字111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清華僑博物館工程施工監理 已由 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融發改投資 [2008]128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清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招標人為 福清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工程項目范圍: 福清華僑博物館工程施工監理,具體包括樁基礎(含試樁)、土建、水電、暖通、裝修工程、安防、消防、節能等施工監理,具體見招標圖紙 ;
2.2工程建設規模: 總建筑面積約 24587.1平方米,總概算1.2億人民幣 ;
2.3資金來源: 華僑捐款 ;
2.4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 已具備施工條件 ;
2.5工程建設地點為 福清市中心城區 ,北面為清榮大道,西面為福和大道 ;
2.6監理服務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2.7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合法的獨立法人單位,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
3.1.2 投標人須 是 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 預選承包商名錄庫中的企業, 若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投標人,應依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規定在榕登記備案;
3.1.3 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或 乙級以上(含乙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專業 資質,具備有效的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3.1.4 擬派駐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在 本單位注冊的有效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或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且目前 無承擔在建工程的項目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 ;
3.1.5 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其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1.6 投標申請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1.7 投標人及其擬派駐項目監理部人員未存在閩建法 [2007]15號文規定的因嚴重違法違規被限制從業的情形,未處于榕建筑[2007]92號文規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警示期內。
3.2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 人民幣 叁 萬元 的投標保證金。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標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申請人可從 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福清市元洪路建設局大樓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處 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 2009 年 6 月 23 日至 2009 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1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09 年 7 月 17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 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在遞交投標文件同時,擬派出的本項目總監須持身份證、總監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 或福建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購買招標文件憑據原件(一張憑據僅代表一家投標單位投標)到場核驗登記,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招標與采購網 (網址: 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網址: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 上發布。
8. 其它需說明的情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清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辦公地址: 永昌路 1號
郵政編碼: 350300 聯系電話: 13506979353
傳真: 85268150 聯系人: 林工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 145號錦繡大廈6層
郵政編碼: 350001 聯系電話: 0591-83706268
傳真: 0591-83706622 聯系人:肖繼香、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