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記號:09GC05011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市交通建設工程試驗檢測中心試驗綜合樓擴建工程已由 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甬發改投資函【2007】24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寧波市交通建設工程試驗檢測中心,建設資金由2007-2009年運輸業稅收增加返回給交通部分中安排1300萬元,其余資金自籌,招標人為浙江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規模:建筑面積約7579平方米
建設地點:通途路南側、在建的交通行政服務中心東側
工程概預算:約2452萬元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招標范圍:土建、安裝、裝修裝飾及附屬工程等施工全過程監理
質量要求:同施工質量
安全要求:合格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及以上(注冊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采用資格符合性審查,合格投標單位全部入圍。④投標申請須提供的資料:詳見招標文件。⑤投標人及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
3.4投標人及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7月31日至 2009 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和IC卡,在 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東區1幢國際商務大樓13層)5、6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4.3投對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的審查按寧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市建招 [2009]07號》文執行。投標申請人在接到招標(代理)人關于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工程的書面告知后2日內對相關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相關機構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或提交的證明材料不能證明“兩類人員”符合《寧波市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5.投標申請受理
5.1投標申請受理時間:開始時間:2009年8月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截止時間:2009年8月7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寧波市江東區世紀大道689號新天地東區12幢三樓一303室)
5.2投標人投標申請須提供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監理項目投標申請表》(一式二份并加蓋公章);
3、附件:“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企業IC卡;
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企業的《寧波市市外工程監理企業進甬備案證》;
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
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注:1、除IC卡外,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與其他投標申請資料一起依次裝訂成冊,原件備查。
2、《監理項目投標申請表》的格式在寧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網站(www.nbctc.com.cn)下載中心欄目下載后使用。
5.3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資料,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8月24日14時00分,地點為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樓13層)(具體房間詳見中心告示牌)。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公告發布
7.1 發布時間: 2009 年7月31日至 2009 年8月6日
7.2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寧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網站和寧波日報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業主單位:寧波市交通建設工程試驗檢測中心
地點:寧波市江東區通途路838號)
郵編:315000
電話:0574-87924006
聯系人:朱哲
招標代理人: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江東區世紀大道689號新天地東區12幢三樓
聯系人:張燕平
手機:13157499807
郵編:315000
電話:0574-87939870、87939871
傳真:0574-8793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