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 徐州市湖濱新村第二小學校 (招標人)的 徐州湖濱二小教學辦公樓 (工程名稱)工程項目,已經 徐州市計劃委員會 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自籌 ,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審查。 2、徐州建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徐州湖濱二小 (2)、工程規模:5層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6000平方米 (3)、計劃開工時間:2009、9 (4)、工程內容: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全部內容 (5)、標段劃分:本工程為一個標段 4、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壹級及以上; (2)、選派建造師資質等級:建筑工程專業 壹級 資質; (3)、投標申請人獲得市優質及以上工程獎并同時獲得省級文明工地。 5、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必須從投標人法人注冊地銀行基本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陸萬元 ,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G、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的單位,其遞交的該銀行匯票將被入賬。持開具證明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 6.請申請人于 2009 年 8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 徐州市工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 報名。 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 單位介紹信、承諾書及經辦人二代身份證;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4) 所報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建造師本人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5) 徐州市建設局核發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外地投標申請人必須持徐州市建設局辦理的單項注冊手續); (6)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7) 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8) 未在徐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本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證明原件。在徐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可提供加蓋公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復印件參加投標報名活動,否則招標人予以拒絕; (9)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證明; (10)未在徐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經辦人、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上崗證》,《上崗證》上的企業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名稱。 (11)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12)投標申請人獲獎證明原件(以文件或獲獎證書為準) 投標人必須保證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以上內容報名時需出示原件,并留復印件貳套)。 7、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 8、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09年 8月6日至2009年8月12日。投標人可在公告發布時間內到 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二樓商務中心(需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購買報名申請書及資格預審文件。 9、招標人地址:徐州湖濱第二小學 聯系人: 電話: 10、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9號財富大廈1406室 聯系人:曹恒 電話:0516—85902006 徐州建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