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宣城市宣州區教體局投影設備采購招標文件(023)的變更函及相關說明2
各投標人:
日前有投標人對宣州區教體局投影設備招標文件中第二章第二條第(6)款應為:
(6)須是所招標投影機生廠商授權的代理商(經銷商),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影幕及輔材不指定參考品牌,中標的供應商須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品牌產品。
第五條第10.6.2款評分細則(2)“投標報價(商務標)60分”應為:
(2)、投標報價(商務標)60分;評標標底的產生:除掉2個最高報價,除掉1個最低報價(小數點四舍五入,取整數)后的投標人報價方為有效投標報價,將所有有效報價進行算術平均,算術平均數的99%作為標準值(得60分),每高于該標準值的1%扣0.5分、每低于該標準值的1%扣0.3分,直至扣完全部投標報價的標準分60分,本項不計負分。
特此說明
宣城市宣州區招投標中心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