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計劃和規劃部門的批準,增城市中心城區二環東路、二環中路工程施工監理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增城市中心城區二環東路、二環中路工程施工監理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020-82612422
三、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陸先生 聯系電話:020-82627566
四、招標內容:本項目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五、建設規模:二環東路全長878米(起點接增灘路,終點接增江防洪堤)、二環中路全長1823米(起點接北三環聯絡線,終點接增灘路),路寬55米,路面結構為18厘米厚瀝青路面,雙向六車道。
六、項目總投資:約9380萬元。
七、資金來源:增城市財政安排解決。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9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九、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掛綠路12號)
十、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資格預審所報總監必須與投標時一致。
4、投標人2006年01月至今在廣東省內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業績證明及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5、投標人須承諾投標企業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在投標報名截止前已在廣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備案(有關企業和總監在廣州市建委辦理告知性備案情況以廣州城市建設網公布為準);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7、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8、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8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8名,擇優選取前8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招標人分析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一);
2、資格預審擇優評分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二);
3、報名時提交資料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核查,核對后當場退還。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申請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投標報名資料的核對情況,并當場由投標申請人將報名資料密封(自備密封袋)。
十三、各報名單位按以上資料順序打印目錄和頁碼,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每頁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章。投標申請人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招標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十四、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審委員會在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由業主依法組建,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示
十五、本項目監理費按發改價格 [2007]670號的規定由投標人進行報價(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十六、投標申請人必須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作假或受舉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查實后,立即取消其投標資格,并將在網上公示,兩年內禁止參與增城市各級財政資金投資的所有建設項目的招標活動,并由招標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投標人簽署的承諾書作出處理。
十七、本公告在廣東投資招商網(網址:http://www.gdtzzs.gov.cn)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網址:http://www.zcjyzx.com)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東投資招商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原件審核情況一覽表(資格預審合格條件資料)
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原件審核情況一覽表(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資料)
附件三:投標單位(監理)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表
公告及其附件
招 標 人: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單位: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