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閩建招業[2009]25號
開標時間:2009-10-13
所屬行業:房屋建筑
招標代理:福建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業主名稱:福建省閩侯第三中學
所屬地區:國內
招標內容:
閩侯縣第三中學教學綜合樓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閩建招業 [2009]25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閩侯縣第三中學教學綜合樓工程已由閩侯縣人民政府以侯發改【 2009】12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省閩侯第三中學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福建省閩侯第三中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閩侯第三中學內;
2.2. 工程建設規模: 總建筑面積 2850平方米;工程投資約310萬元人民幣 ;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包括土建、安裝等施工,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200 個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設計單位: 福建省建筑教育設計院 ;
2.6.2.監理單位: 業主另行通知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 應在福建省內注冊,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持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 [2007]110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擬派駐項目管理班子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且承諾在工程中標后到位。
3.7.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至 2009 年 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時 30 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閩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工程控制價及招標圖紙每份售價¥ 500元 ,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在合理造價區間內隨機抽取中標人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為本招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有關銀行匯款單據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與資格審查申請書同時提交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陸萬元整(¥ 60000.00)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09 年 10 月 13 日 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 閩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會議室 ;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省閩侯第三中學 ;
地址:閩侯第三中學內, 郵編: 350109;
電話: 13705973137,
聯系人:林主任。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北二環中路150號福苑大廈7層, 郵 編:350003;
電 話:0591-87721365轉551
傳 真:0591-83106766
聯系人: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