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縣建設工程項目(BT)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目編號:BNX20091200201
一、江蘇省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南苑等四個安置小區安置樓建設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是項目業主多渠道籌集,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采用BT方式(建設-移交)實施該工程項目。江蘇省阜寧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BT項目招標人,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BT投資建設承包人。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BT項目招標的投標報名和資格后審。
二、鹽城市水木華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江蘇省阜寧經濟開發區南苑等四個小區安置樓建設項目(BT)
2、工程地點:江蘇省阜寧開發區南苑、新豐、窯灣、城南等小區內
3、工程規模:主要建筑為60幢安置樓,均為混合六層(含底層車庫),總建筑面積約195000平方米,建安工程總投資約17856萬元人民幣。其中南苑小區一期工程20幢、南苑小區二期工程17幢、新豐小區18幢、窯灣小區4幢、城南新區1幢。
4、質量要求:合格標準,爭創優質工程小區。
5、計劃工期:南苑小區一期工程(不含打樁)工期180日歷天,其余小區安置樓建設工程(含打樁)工期 260日歷天。計劃2010年1月開工建設。
四、發包方式、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1、發包方式:BT(建設—移交)方式。回購期限:四年。首期回購款支付時間為中標人將項目資產所有權移交給招標人之次日起的三個月之內。四年回購款支付比例為25%、25%、25%、25%。
回購期年融資利率:中國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在發放招標文件當日規定的人民幣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不計復利)。回購期內,若遇前述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回購期年融資利率不作同步調整。
3、發包內容:南苑小區等60幢安置樓建安工程BT投資建設,其中南苑小區一期工程不含打樁,南苑小區二期工程、新豐小區、窯灣小區、城南新區安置樓建設工程含打樁,詳細以招標人的有效書面文件為準。
4、本次招標的工程共分一個標段發包。
五、投標報價、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本次BT招標投標報價采用固定總下浮率報價方法,工程最終價格=(工程審計總價-不可競爭費用-甲乙雙方共同采購的材料價格)×(1-中標人自報的固定總下浮率)+不可競爭費用+甲乙雙方共同采購的材料價格。工程固定總下浮率最高限價:南苑小區一期工程不下浮,其余工程下浮率為3%。招標人將拒絕小于固定總下浮率限價的投標報價。
項目投標保證金為80萬元人民幣,履約保證金數額為200萬元人民幣。履約保證金在工程施工完成投資30%時,無息退還給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具體交納辦法和時間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六、投標申請人資格后審必要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履約情況良好;
3、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5、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一級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施工資質等級;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7、擬選派注冊建造師資質類別等級:一級相應資質(建造師必須提供注冊證書);
8、建造師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9、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10、招標人不同意投標申請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11、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辦理,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以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手冊為準)。
注:省外企業在投標時需提供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核驗手續。
六、請投標申請人于
七、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內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實、齊全、內容完整的材料,將導致資格后審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八、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按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規定
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辦法確定潛在的合格投標人。
九、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聯系人:夏國成 電話:0515-87231355 傳真:0515-87231850
郵編:224400 E-Mail:
十一、招標代理機構地址:阜寧縣阜城鎮石字街463號
聯系人:孫建建 電話:0515-87292858 傳真:0515-87292858
郵編: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要求本公告發布日期為:
招標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