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1. 招標單位:廣東省佛山監獄;
2. 單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區;
3. 工程名稱:干警備勤大樓(四)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區;
5. 單位性質:行政機關;
6.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7. 建設規模:工程造價約912萬元;
8.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9. 招標內容:干警備勤大樓(四)工程施工,包括土建、給排水、消防、智能、電氣等分項工程,詳見圖紙、工程量清單
10. 按計劃部門批準的投資計劃,本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11. 計劃工期 240 日歷天。
二.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本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三.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取得由建設部或建設廳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由佛山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的施工企業。具備相應資質的投標申請人可攜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原件或復印件,以及《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的原件到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公交大廈六樓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報名),報名時間: 2010 年 4 月 12 日 9 時至 4 月 16 日 17 時(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 投標申請人在交易中心報名后,再到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121號東建大廈30樓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處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 2010 年 4 月 12 日 9 時至 4 月 16 日 17 時(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 資格預審申請書遞交時間為 2010 年 4 月 20 日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遞交地點: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121號東建大廈30樓建宇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六.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 (招標工程項目名稱)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七.通過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不得少于5人,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不足5人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八.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幣現金,售后不退。
聯 系 人:黎先生
電 話:0757-82258808
傳 真:0757-821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