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行署遼寧項目協調管理辦公室的 那曲地區黨校暨行政學院、那曲地區藏醫院建設工程,已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一)項目名稱:那曲地區黨校暨行政學院、那曲地區藏醫院建設工程;
(二)標段劃分及建設規模:2個標段:
第一標段:那曲地區黨校暨行政學院工程。教學綜合樓建筑面積為2000㎡及附屬配套設施;
第二標段:那曲地區藏醫院工程。含住院樓、住院樓、特色專科樓、食堂及多功能會議室、宿舍及附屬工程。建筑面積約16340㎡
(三)招標范圍:詳見施工圖;
(四)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援藏資金,資金已落實;
(五)建設地點:那曲地區;
(六)計劃工期為:276日歷天;
(七)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二、參加投標條件:
(一)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能夠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生產,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無不良記錄,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一個標段招標工程項目進行投標;
(二)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區外企業需在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預備案。不接受聯合體和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投標企業;
(三)擬承擔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造師貳級及貳級 以上資質且具有高原項目施工經驗;
(四)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本項目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標申請人于 2010年5月17日至2010 年 5月 21日,每日 09時 30 分至18時 00 分(北京時間)前到 西藏自治區建設工程有形市場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節假日不休)。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地企業預備案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原件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介紹信;
(6)擬投入本工程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及五大員證書;
(7)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且具有為實施本工程所必須的流動資金。該工程不少于30萬元的銀行資金證明(公告發布之日后有效)。
五、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
六、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詳招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七、投標文件提交地點詳招標文件,投標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招 標 人: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行署遼寧項目協調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西藏精正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拉薩市娘熱路20號經貿大廈附樓三樓
郵政編碼:850000 聯系電話:0891-6822776
傳 真:0891-6342188 聯 系 人:龍在江 1388908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