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永定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工程項目已由湘發改投資[2009]558號、張發投資[2009]20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撥款和招標人部分自籌。本預審文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范本編制,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①建設地點:永定區區治大院東側。
②建設規模:約9580m2。
③概算投資:約1437萬元
④工 期:11個月。
⑤質量標準:合格
⑥招標范圍:永定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工程(含土建、水電安裝、二次裝修、幕墻、給排水系統、室外附屬設施等工程)。(詳見招標圖及工程量清單)。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同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類似工程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為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有類似工程經驗。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3 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4外省企業必須在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分公司(或項目部)且注冊年限不少于五年。
3.5本項目采用預付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形式,申請人在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前須以銀行轉帳形式從投標申請人基本結算帳戶預付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5萬元和履約保證金150萬元至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對于未按要求預交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資格預審要求而予以拒絕。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報名要求及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請申請人于2010年4月14日至2010年4月18日(節假日不休息),每日8:30時至11:30時,15:00 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本人身份證和擬派建造師攜帶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師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預交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匯款憑證(匯款人名稱必須與投標人一致,并載明款項內容)等資料原件及以上資料復印件蓋章一套到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張家界市紫舞路376號市政務中心6樓)報名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并簽署相關承諾。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400元,售后不退。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年4月22日9:00 時,地點為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張家界市紫舞路376號市政務中心6樓)。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如果參加本項目報名的申請人過少時,由招標人視情況確定是否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書面通知為準)。
7.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帳戶名稱、帳號:
開戶名稱:張家界市永定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投標保證金)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南省張家界市紫舞中路支行
帳 號:18—894201040007653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法院
聯 系 人:歐楚國
電 話:13974466661
招標代理機構:張家界百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宋偉
電 話:0744-2199958
傳 真:0744-211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