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綜合營業樓二次裝修工程已由平和縣發展計劃局(平發改招[2010]6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建設資金來自業主籌措,招標人為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漳州市平和縣北環路
2.2. 項目總投資:321.6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裝修面積3450㎡,具體詳見發包內容。
2.4. 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房屋建筑專業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在建工程;
3.3. 非本市的建筑業企業須按“漳建工[2008]61號文”規定到漳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駐漳備案登記手續,并取得《外來駐漳建筑業企業備案登記證明書》;
3.4.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5.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6月18日~6月24日(雙休日除外)北京時間8:30~11:30、15:30~17:30時,到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或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辦理招標資料(含招標文件、工程預算造價文件、工程發包價等)相關事宜。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0年6月30日北京時間12:00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由企業法人單位基本賬戶匯達指定賬戶(以款項到達為準)之一,現金繳納或分支機構匯達均不予受理;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為人民幣 4 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7月1日北京時間9:00時,提交地點為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福建招標與采購網、漳州招標采購網、漳州建設信息網、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中心網站及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欄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地 址:平和縣小溪鎮龍溪路56號 郵編:363700
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596-5230635
招標代理機構: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南昌路鑫榮小區13幢102室,郵編:363000
電話:0596-2953268,傳真:0596-2926316
聯系人:林先生 歐小姐
匯入投標保證金的銀行專用帳號:
全稱 | 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
序號 | 開戶行 | 賬號 |
1 | 農業銀行薌城鑫榮分理處 | 13-612201040003000 |
全稱 | 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
序號 | 開戶行 | 賬號 |
2 | 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9081003000126211300002 |
交易中心名稱: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10. 本工程的招標代理費按“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和“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的取費標準向中標人收取。
11. 本工程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按“閩價[2003]房505號”標準計取,由招標人及中標人支付。
12. 根據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標后監管的意見》(漳政綜[2009]72號)要求,本項目應實行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押證上崗制度。第一中標候選人須在評標結束前提交投標文件中承諾擬派的建造師的注冊建造師證書(若是臨時建造師須提供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原件,直到合同標的主體工程完工后才能退還。
建設單位:平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代理單位:廈門誠實工程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