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編號 | HMS201004007 | ||||||||||||||||||||||||||||||||||||||||||||||||||||||||||||||||||||||||||||
工程名稱 | 嘉陵江小區(東區)拆遷安置房 | ||||||||||||||||||||||||||||||||||||||||||||||||||||||||||||||||||||||||||||
招標人名稱 | 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名稱 | 南通天業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 海門市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 | ||||||||||||||||||||||||||||||||||||||||||||||||||||||||||||||||||||||||||||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 落實 | ||||||||||||||||||||||||||||||||||||||||||||||||||||||||||||||||||||||||||||
工程地點 | 海門鎮北京路南、青西河北 | ||||||||||||||||||||||||||||||||||||||||||||||||||||||||||||||||||||||||||||
工程規模 | 64000 | ||||||||||||||||||||||||||||||||||||||||||||||||||||||||||||||||||||||||||||
標段具體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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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 1 | ||||||||||||||||||||||||||||||||||||||||||||||||||||||||||||||||||||||||||||
報名地點 | 到www.ntcetc.cn查詢具體的報名方式 | ||||||||||||||||||||||||||||||||||||||||||||||||||||||||||||||||||||||||||||
公告發布日期 | 2010年7月9日 | ||||||||||||||||||||||||||||||||||||||||||||||||||||||||||||||||||||||||||||
計劃開工時間 | 2010年9月1日 | 計劃竣工時間 | 2011年9月1日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10年7月9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10年7月15日 | ||||||||||||||||||||||||||||||||||||||||||||||||||||||||||||||||||||||||||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 |||||||||||||||||||||||||||||||||||||||||||||||||||||||||||||||||||||||||||||
公告信息 | 海門市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編號: HMS201004007 一、工程名稱:海門市嘉陵江小區(東區)拆遷安置房(1#-14#)工程 二、工程概況: (一)批文號:海發核準[2010]28號 (二)工程地點:海門鎮北京路南、青西河北 (三)建設規模:64000平方米 (四)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五)計劃開完工時間:2010年9月1日開工至2011年9月1日完工 三、標段劃分:
四、企業、項目負責人報名的業績條件: (一)近二年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1500萬元以上) (二)近二年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1500萬元以上) 五、其他報名條件: (一)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7)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 (8)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 (二)本工程只接受網上報名,詳見南通工程建設網(www.ntcetc.cn)《招標項目網上報名須知》。 (三)為了加強對保證金的管理,從即日起對各施工企業投標保證金專戶實行備案制,具體通知請登錄海門市建設局網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未辦理備案的施工企業請及時辦理。 六、資格預審須提供的資料: (一)海門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書(必須為網上報名打印件且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鑒)及報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本招標公告附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附表1《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規定的材料; (三)資格預審文件完整版由投標報名人通過南通工程建設網(www.ntcetc.cn)下載。 七、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 2010年7月9 日至2010年7月15日 ,南通市工程建設網(www.ntcetc.cn)網上報名24小時開通或海門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服務大廳計算機網上報名(工作日9:00-17:00)。 (二)資格預審文件遞交時間及要求: 1.資格預審文件遞交時間:2010年7月16日9時至11時 2.資格預審要求: (1)投標申請人必須在本招標公告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進行投標報名;并且在遞交資格預審材料時,由擬派項目負責人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并提供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海門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書》(必須為網上報名打印件,且加蓋投標申請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鑒)。否則,其資格預審材料被拒絕接收或導致資格預審不通過。 (2)投標申請人須按本招標公告附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的規定,在規定的資格預審時間內將本招標公告第六條規定的資格預審材料送達。若在資格預審規定的時間內未簽到,則作該投標申請人自動放棄資格預審處理。 (三)地點:海門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底樓大廳 八、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評標辦法: 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在滿足質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對技術標和商務標進行評分,評分采用百分制,分項得分保留兩位小數。以得分最高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為排序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如得分及報價均相同,由招標人確定中標人。本工程的中標人除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提交履約保證金外,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銀行保函)。 (一)、商務標評分(80分) 商務標的評分從投標報價和分部分項工程量綜合單價偏離程度兩方面進行評分。 1、 投標報價(70分) (1)確定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投標報價,但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有效投標報價是投標人低于招標人設定的最高限價的報價。 (2)計算投標報價得分 ①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的得70分; ②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較,每高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無效投標報價及報價極端值得分為零分。 2、分部分項工程量綜合單價的偏離程度 (10分) 因光盤數據不完整影響清標的,或者被認定為無效報價的,均不參加偏離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10分。 (1)、確定綜合單價偏離程度的評標基準值 當參加評標的投標人多于5人(含5人)時,偏離程度的評標基準值=有效報價投標單位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的各投標人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當參加評標的投標人少于5人時,偏離程度的評標基準值=有效報價投標單位各投標人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2)、計算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偏離程度得分 與偏離程度基準值相比較誤差在±15%(含±15%)以內的不扣分,超過±15%,每項扣0.1分,最多扣4 分。 (二)、 技術標評分(20分) 本工程技術標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完善程度和針對性進行綜合評分,最低不得少于6分。 (1)施工組織總體設計,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2010年7月9日 招標人: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地 址: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招標公告附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 第一章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 項目名稱: 海門市嘉陵江小區(東區)工程 招 標 人: 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南通天業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總 則 1.鑒于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作為擬建海門市嘉陵江小區(東區)拆遷安置房(1#-14#)工程的招標人,已按照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標前的所有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已具備工程施工招標的條件,且已有用于該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2.招標人將對本工程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每個投標申請人可對本次招標的工程項目中的 三個 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關于本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以及招標人提供的設施和服務等將在附件3中說明。 二、 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將面向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標段、三標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二標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 資質和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能力的施工企業。 5.投標申請人應當向招標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具備第4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及附表1的合格條件和能力來有效的履行。所有證明材料須如實填寫、提供。 6.投標申請人須回答資格預審申請書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問題,任何缺項將可能導致其申請被拒絕。 7.投標申請人須提交與資格預審有關的資料,并及時提供對所提交資料的澄清或補充材料,否則將可能導致其不能通過資格預審。 8.按資格預審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均應使用中文。 9、如果投標申請人申請一個以上的標段,投標申請人應在資格預審申請書中指明申請的標段,并提供關鍵人員和主要設備的相關資料(按附表9和附表10的要求)。 10.申請書應由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沒有簽字的申請書將可能被拒絕。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資格預審申請書中應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三、 資格預審評審標準 11.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將依據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和附表,以及本須知附件1約定的必要合格條件標準。 12.招標人將依據投標申請人的合同工程營業額(收入、凈資產)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額,對投標申請人作出財務能力評價,以保證投標申請人有足夠的財務能力完成該投標項目的施工任務。 13.招標人將確定每個投標申請人參與本招標工程項目投標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達到本須知中要求申請人須滿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條件標準(附件1)時,才能通過資格預審。 四、 聯合體 1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本工程招標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五、 利益沖突 14.近三年內直至目前,投標申請人應: 14.1未曾與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有任何的隸屬關系; 14.2未曾參與過本項目的技術規范、資格預審或招標文件的編制工作; 14.3與將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任何隸屬關系。 六、 申請書的提交 15.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及有關資料須于 2010年 7 月 16 日 9 時至 11時送達 海門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大廳(地址:海門市解放中路258號);聯系人: 徐幸 ,電話: 0513-82119100 ,遲到的申請書將被拒絕。 16.投標申請人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及有關資料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 17.資格預審申請書的編制: 17.1資格預審申請書需用不退水筆書寫或打印,手寫的需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需清晰; 17.2資格預審申請書及有關資料請統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投標申請人的名稱、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 18.投標申請人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同時,應交驗下列證書、資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標人審查: 18.1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資料。 19.資格預審申請書不予退還(證書原件除外)。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所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給予保密。 七、 資格預審申請書材料的更新 20.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投標申請人須對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主要內容進行更新,以證明其仍滿足資格預審評審標準,如果已經不能達到資格標準,其投標將被拒絕。 八、 通知與確認 21.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22.招標人保留下列權利: 22.1修改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及總金額;前述情況發生時,投標申請人只能達到修改后的資格預審條件要求且資格預審合格,才能參與該工程的投標。 22.2接受符合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申請; 22.3拒絕不符合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申請。 23.在資格預審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 20 天內,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申請人其資格預審結果,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24.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及潛在投標人確定的方法: 按江蘇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的通知[蘇建招(2006)372號]規定執行。 25.投標申請人在接到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后即獲得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投標的資格。投標申請人應在收到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后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九、 附件 26.《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由招標人確定具體的標準,隨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同時發布,以便每個投標申請人都能了解資格預審的必要合格條件標準。 27.《招標工程項目概況》。由招標人進行逐項描述,隨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須知同時發布。 附件1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
附件2 招標工程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海門鎮北京路南、青西河北 2、地質與地貌:長江沖擊平原 3、氣候與水文:亞熱帶海洋性氣侯。 4、交通、電力供應與其他服務:已具備 工程描述 1、項目名稱:海門市嘉陵江小區(東區)拆遷安置房(1#-14#)工程 2、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 一標段:土建、安裝 二標段: 土建、安裝 三標段:土建、安裝 3、 計劃工期: 365日歷天 4、設計標準、規范簡介:(實施時,按本工程施工圖規定的有關設計、施工規范執行。) 附件3 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 企業名稱: 注冊建造師姓名: 專 業: 級 別: 身份證號: 注冊公告或公布的文號: 該證明有效期壹個月。 主管部門印章 2010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諾 書 : 我公司參加 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施工投標的申請,擬派項目負責人為 。現我公司向貴局慎重承諾: 擬派項目負責人 從現在開始至本工程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內無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經本工程評標委員會評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在公示期間被他人舉報并經招標投標監管機構核實,確認擬派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蘇省建設廳“蘇建招(2006)372號”《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的規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投標申請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 [由各投標申請人從南通工程建設網(http://www.ntcetc.cn)“下載園地”自行下載] | ||||||||||||||||||||||||||||||||||||||||||||||||||||||||||||||||||||||||||||
招標人聯系方式 | |||||||||||||||||||||||||||||||||||||||||||||||||||||||||||||||||||||||||||||
地址 | 海門市解放中路258號 | 聯系人 | 黃翠斌 | ||||||||||||||||||||||||||||||||||||||||||||||||||||||||||||||||||||||||||
傳真 | 電話 | 80181927 | |||||||||||||||||||||||||||||||||||||||||||||||||||||||||||||||||||||||||||
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
地址 | 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市海門鎮秀山西路2號 | 聯系人 | 高飛 | ||||||||||||||||||||||||||||||||||||||||||||||||||||||||||||||||||||||||||
傳真 | 0513—82119100 | 電話 | 0513-82188099 | ||||||||||||||||||||||||||||||||||||||||||||||||||||||||||||||||||||||||||
郵編 | 226100 | E-mail | HMTYCLG@163.COM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2010年7月9日至 2010年7月15日,每天上午 9時 30分 至 11時 0分,下午 2時 0分 至 4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到www.ntcetc.cn查詢具體的報名方式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0年7月9日至 2010年7月9日,每天上午 9時 30分至 4時 0分,下午 2時 0分至 4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海門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 樓 室 獲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