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庭建設項目招標,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現(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審判法庭及附屬業(yè)務用房建設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工程項目的性質:新建
工程內容: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新建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審判法庭及附屬業(yè)務用房建設工程施工及其配套設施及總包管理, 包括土建、給排水、供暖、電氣、玻璃幕墻、干掛石材幕墻、消防、外網等其他配套設施工程施工,不含裝修、智能化等工程施工;
資金來源:自籌100%;
落實情況: 已經落實。
2.2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珠海路以北、仙臺大街以東、蘇州街以西;
2.3 計劃工期:70天。
2.4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相關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合格質量標準。
3、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yè),均可參加上述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4、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5、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國家注冊建造師資質,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6、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7、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標申請人可從吉林省政務大廳6樓窗口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00時至 16:00 時,逾期不再受理。投標人投標報名時,須持單位介紹信原件或法人授權書原件、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埠施工企業(yè)還須到分公司工商注冊的市(州)、縣(市)建委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入吉備案證明書》方可參加投標。
9、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4000元(售后不退);
10、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11、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0年8月31日11時3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務大廳6樓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2、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吉林省政務大廳6樓開標室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1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14、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家數(shù)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1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攔標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招 標 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辦公地址:長春市綠園區(qū)景陽大路1399號
聯(lián) 系 人:翟玉民
聯(lián)系電話:0431-88556206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長春市百草路289號
郵政編碼:130061
電話及傳真:0431-88942335 0431-88989430
聯(lián) 系 人: 鄒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