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對下述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安保監控機房改造
2、招標編號:shcg11-00106
3、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要求:安保機房搬遷、改造;涉及更新錄象服務器和顯示系統等設備,消防、樓宇智能化設備等搬遷、調試。本項目范圍內所有系統設備和材料供貨、安裝、系統與設備的測試、調校、試運轉、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期間的配合、獲取準用證、保修期間的售后維修服務。
具體項目內容、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相應規定為準,且須符合或滿足本次招標采購實質目的的完全實現所應有的全部要求,投標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無法正確確定之處,均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投標前的澄清等相應程序提出,否則,任何可能導致的不利后果均應當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項目地址: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虹橋路1200號內)
5、竣工日期: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
6、竣工狀態:安裝調試完成,經試運轉達到國家標準或規范要求,并經有關部門一次驗收合格。
二、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投標。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獨立法人資格,相應的經營許可范圍;
5、同時具有省級公安廳(局) 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一級資質證書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頻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設計與施工》二級資質。
6、具有良好的信譽和相應業績(近二年有類似本工程2個的業績);
三、其他說明
1、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項目采購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從已登記進入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小企業供應商庫的中小企業進行采購。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內產品進行投標的投標人,其注冊資本、規模、業績等商務條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標不會因此被拒絕或被廢標。
2、本項目采購預算為340萬元人民幣,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投標不予接受。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投標人可自2011年4月29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9日16時前登錄“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網” (http://www.shzfcg.gov.cn)瀏覽并免費下載招標文件,下載前須委派授權代表持合格的投標人條件中(4)、(5)、(6)項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的原件,于上述期限內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到上海市陸家浜路1054號403室進行驗證。
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方式以及下載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網上免費下載招標文件”的通知》辦理。未按規定下載(或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五、接受投標、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1、接受投標時間:2011年 5月26日8時30分至投標截止。
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1年5月26日9時30分,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市陸家浜路1054號4樓 416室。
2、開標地點:上海市陸家浜路1054號采購中心416會議室。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七、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網”通知,請投標人關注。
集中采購機構: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上海市陸家浜路1054號4樓
郵編:200011
聯系人:金丁
電話:63185554
傳真:63781059
E-Mail:
采購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虹橋路1200號
聯系人: 王井錢
聯系電話: 02-34254567-2701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