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對盧灣區建委智能交通系統規劃方案編制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一、項目概況:
采購編號:LWZFCG11-10061
采購項目:上海市盧灣區建委智能交通系統規劃方案編制項目
采購內容:區域內智能交通系統規劃布局,即盧灣區智能交通信息平臺和道路信息服務系統等智能交通系統的規劃,技術參數詳見公告后附錄。
預算資金:人民幣30萬元
二、響應供應商資質要求:
1、具備政府采購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2、具有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乙級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體系,包括必須具備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務保障能力;
4、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否則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三、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乙級及以上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原件;
3、以上證照原件經采購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現邀請有意向的供應商于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00-4:00時至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斜土路222號,近局門路)提交報價文件。報價文件內容如下所列:
1. 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 乙級及以上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 售后服務承諾書:請寫明響應的時間以及其他的承諾;
4. 項目報價:請響應供應商根據技術參數中列明的各系統要求進行報價;
5. 技術偏離表:響應供應商須根據具體技術參數列出各系統要求編制技術偏離情況;
6.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擬從事本項目人員及其技術資格一覽表;
7.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一份工作計劃,主要闡明針對本項目的工作思路及內容重點等;
8. 響應供應商須闡明制作并完成此項目規劃的時間進度表;
9. 響應供應商最好能有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
10. 成交價格:人民幣報價,請列明單價和總價。報價匯總表以及明細表須放置在談判文件的最前面;
11. 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12. 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裝訂成冊,并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五﹑現場踏勘:有意向的響應供應商可與區建委聯系,獲得盧灣區城市規劃相關圖紙及其他資料。聯系人:張國強,聯系電話:63740019。
六﹑其他要求:
規劃編制完成時間:2011年8月30日之前。
七、驗收方式:
使用單位對規劃方案進行評估驗收,評估合格后,使用單位收取發票并在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貨物驗收單上簽字及加蓋單位印章。
八﹑談判安排:
1. 談判時間初步安排在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談判地點為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103會議室。如果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多于三家的,將根據談判小組依照規定確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談判名單,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其參加談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參加談判。未收到電話通知的供應商不再參加本次項目的談判。
2. 報價截止時間后,對收到的合格報價文件組織評審,在滿足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九﹑采購結果:
采購結果將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和盧灣區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結果公告,告知所有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付款方式:經用戶單位驗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購中心規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或者技術規格中存在傾向性或排斥性以及其他不清楚內容的,可以分別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前直接向本采購項目聯系人反映和詢問。
集中采購單位: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斜土路222號201室,近局門路
聯系電話:23065047
聯系人: 黃欣文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錄一:
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規劃方案技術參數
該項目是盧灣“精品城區”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盧灣區“十二五”建設“智慧城市”規劃的具體項目,是上海市智能交通系統先行先試項目。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項目名稱
《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規劃方案》
二﹑主要用途
根據區智慧城區建設要求,編制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內容包括發達國家中心城區智能交通系統的案例介紹和經驗借鑒,盧灣區交通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重點研究規劃“一個平臺,七個應用系統”,實施步驟和實施進度,投資匡算和對策建議等。
三、規劃編制范圍
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由“一個平臺,七個應用系統”組成,簡稱盧灣智能交通系統“1+7”工程。即一個平臺:盧灣區智能交通信息平臺,七個應用系統:道路交通信息服務系統、交通視頻監控系統、智能停車信息服務系統、智能公交信息服務系統、出租車綜合信息服務系統、軌道交通換乘信息服務系統及交通應急聯動指揮系統等智能交通系統規劃。
四、規劃目標
通過規劃編制的研究和頂層設計,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準目標,明確任務,使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規劃方案成為“十二五”期間盧灣區智能交通系統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成為智能交通系統工程設計、實施和運行維護的依據。符合區域智能交通管理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要素。
五、規劃編制依據
1、《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 50220-95);2、《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劃》(GB 5768-2009);3、《交通運輸部十二五公路水路信息化規劃》;4、《道路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技術規范》(DBJ 08-39-94);5、《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6、《盧灣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7、《上海市“十二五”綜合交通規劃》; 8、《上海市交通港航十二五交展規劃》及上海市智慧城區專項規劃等。
六、規劃內容及要求
(一)規劃內容
一個平臺:智能交通信息平臺,是指盧灣區交通信息匯集、交換和共享、決策分析、協同管理和應急處置、綜合性公眾信息服務的計算機信息通訊系統。
七個應用系統:
1、道路交通信息服務系統:會同區交警,通過熱點地區的視頻檢測信息、公安卡口的交通流信息、交通控制系統道路交通信息、浮動車采集的道路交通信息、中國移動的手機客流采集的信息,采用熱點地區的信息屏和移動短信信息服務手段,發布道路交通擁擠信息和到達交通樞紐和重要商業中心區的行程時間服務。
2、交通視頻監控系統:通過接入市交通信息平臺的交叉路口和快速路匝道視頻信息、區網格化管理平臺的街區視頻信息、區公安卡口管理系統的視頻信息、主要公共停車場出入口視頻接入、重點道路收費停車路段的視頻信息等,實施區域范圍交通全面監控。
3、智能停車信息服務系統:完善盧灣交通信息服務網站,會同上海移動、導航企業等單位,研究提出手機、車載導航動態交通信息服務、電話查詢、三維實景引導等,包括移動式“咪表”、停車預約、內部誘導、反向車輛查詢等方案。
4、智能公交信息服務系統。會同市交通局、巴士集團等單位,研究提出上海中心區提供公交站級和站間到站時間預告服務。
5、出租汽車綜合信息服務系統。會同交通局和運管處,研究定點叫車、移動叫車、網站叫車等多元信息服務技術和實現方式,改變揚招服務模式,減少車輛空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6、軌道交通換乘信息服務系統。會同申通公司,研究在軌道站臺內,出站前提供地面公交線路運行動態信息,實施地鐵站內的動態的公交預告服務。
7、交通應急事件管理系統:研究和交通應急事件庫、應急事件管理系統,建立交通安全、重特大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等綜合性交通應急處置信息系統。
各專業應用系統的方案設計規劃中,考慮將物聯網技術應用于各個專業系統,將盧灣區打造成“上海物聯網應用示范區”,爭取申報成為國家級物聯網示范區。
(二)規劃設計的深度達到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三)成果內容
1、規劃說明書:
(1)項目規劃研究內容包括發達國家中心城區智能交通系統的案例介紹和經驗借鑒,盧灣區交通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交通信息平臺規劃,各個應用系統規劃,實施步驟,實施進度,投資匡算和對策建議等;
(2)規劃總體原則和思路;
(3)規劃采用的主要規范要求。
2、圖紙
(1)規劃區域智能交通信息平臺效果圖
(2)規劃區域七個應用系統圖
七、標書要求
1、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授權書及單位資質證明等;
(2)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內容重點、時間進度、人員組合等);
(3)初步報價;
(4)所有材料的語言為中文(其他語言的證明材料,應附有中文翻譯稿,以中文為準)。
八、時間要求:
規劃編制完成時間為2011年8月30日。具體時間節點如下:
1、設計單位提出初步成果,討論(評標結果公示結束后后-11.6.30)
2、完成中間成果,專家評審(11.6.30-11.7.30)
3、優化評審,完成最終成果(11.7.30-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