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2011-10-10]
招標代理:
招標人:
詳細內容:
一、招標條件:
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工程,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立項的批復》(內政字[2011]89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批準文號:內財購準字(電子)[2011]3148號)批準同意建設。由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基建辦公室對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現公告如下。
二、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工程施工。
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以南,新世界家園以東。
3、總建筑面積:約20000m2。
4、結構形式:框架-剪力墻結構。
5、建筑層數:地下一層,地上十層。
6、招標內容:主要包括民主黨派內蒙古自治區委機關辦公樓土建、安裝、消防、給排水等。
7、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三、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給定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工程內容。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同時具有足夠資產和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投標單位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擬派建造師必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一級資格且具有中高級職稱證書,并具有8年及以上施工現場工作經歷;擬派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中高級職稱證書,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現場工作經歷。企業、擬派建造師和技術負責人有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兩個及以上單體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經驗。
3、區外企業在自治區境內有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兩個及以上單體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經驗。
4、投標保證金需從投標企業總部專用賬戶打入。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發布公告的時間及媒介:
1、發布時間: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
2、發布媒體: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內蒙古政府采購網
3、發布網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ztb.com
http:// www.nmgp.gov.cn
六、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4日17:00時。
2、報名地點: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
3、報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4、攜帶資料:
4.1營業?湊嶄北盡⒆手手な楦北盡⑺拔竦羌侵じ北盡⒆櫓??勾?脛じ北盡?踩???砜芍じ北盡⒔??瓿閑拋純鮒っ鰲⒆躍踝袷睪臀?つ諉曬拋災吻?ㄖ?諧≈刃虻某信檔繞淥?矢裎募??
4.2需提供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3近三年(2008至今)企業社會信譽及業績證明材料:
財務審計報告,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銀行出具的AAA級信譽等級證書,企業和擬派建造師類似工程業績和獲獎證書(類似工程指兩個及以上單體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用建筑工程項目;獲獎證書包括省級優質樣板工程、魯班獎、草原杯(或等同于“草原杯”)工程獲獎證書);對于擬派建造師類似工程業績和獲獎證書可選擇2005年至今的。
4.4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報名時必須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復印件(A4紙)三套,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資料提供不全者將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申請書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招標代理機構的時間為準)。
七、資格審查:
凡合格的投標單位均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報名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所提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1、審查時間:2011年10月17日14:30―17:00時。
2、審查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一樓東大廳。
3、攜帶資料:攜帶報名所需資料的原件。
八、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截止時間:2011年10月17日― 2011年10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獲取地點: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
3、獲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4、招標文件出售:招標文件出售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內建工〔2007〕261號)文件。
九、備注:
1、凡區外建筑業企業參加自治區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必須持有近二年誠信狀況證明、自覺遵守和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2、凡區外建筑業企業參加自治區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并中標的工程項目,必須到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項目備案手續。
3、投標人中標后在簽訂合同時需向招標人遞交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必須從中標企業總部專用賬戶打入。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基建辦公室
聯系人:張彥博
聯系電話:0471-4824071
代理機構: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趙青 王海鳳
電 話:0471-4360522、4675101或4675104/105轉8009
傳 真:0471-4675101
電子郵箱:nmcxzb@163.com
附件:1、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來施工企業近兩年內誠信狀況的證明
2、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附件1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外來施工企業
近兩年內誠信狀況的證明
茲證明:
近兩年內沒有下列違規行為:
一、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五、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兩起及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
六、拖延報告、隱瞞、謊報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為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證明自治區外施工企業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
(證明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
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為了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規范施工企業的建筑行為,本企業自覺遵守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鄭重承諾:如果在交易、施工、質量、安全等方面發生下列行為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自愿退出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
一、拒絕接受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正常監督管理。
二、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串標、圍標,擾亂有形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發工人聚集上訪事件。
五、不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不按時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報表。
六、企業負責人、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而逾期不辦理變更手續。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