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QC2012DP06#
為滿足蘄春縣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升城市形象,蘄春縣人民政府決定以BOT(特許經營權)模式,將蘄春縣人民廣場改造工程項目的特許經營權授予投資者,負責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并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后將該項目及其全部設施無償移交給蘄春縣園林綠化管理局。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蘄春縣人民廣場改造工程項目已由蘄春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蘄春縣園林綠化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實力的投資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位于縣城四路人民廣場(蘄春火車站旁);項目總投資約1.5億元;
建設期限:18個月;計劃完工時間:2013年12月;
項目概況:一是地上部分,對現(xiàn)有地面的綠化、公共設施等配置重新設計布局(面積約為43193平方米);二是地下部分,進行立體開發(fā),設計為大型商場、停車場。
蘄春縣人民廣場BOT(特許經營權)項目的籌劃、資金的籌措、建設勘察、建設設計、建設設施、運營管理、維護、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全過程由中標的申請人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在特許經營規(guī)定的特許期滿后,將該項目及其全部設施無償交給蘄春縣園林綠化管理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具有本項目投融資和履約能力的獨立法人,信譽良好,近期在銀行無不良記錄,無商業(yè)欺詐行為,沒有被責令停業(yè)、投資資格被取消、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tài)。
(2)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
(3)投標人須具有BOT運作經驗,包括擁有的技術人員和完整的技術管理體系。
(4)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財務狀況。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招標辦法: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經資格預審、綜合評審、談判相結合的方式選擇符合項目要求的投標人。
6、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3 月9日至2012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30~5:30時,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②營業(yè)執(zhí)照、③稅務登記證、④組織機構代碼證、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在蘄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限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 7、投標保證金80萬元,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標人在開標前自行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其踏勘費用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
9、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2012年5月28 日上午9:00時止。蘄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0、開標時間及地點:2012年5月28日上午9:30時,蘄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1、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北省招標投標信息網、黃岡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和蘄春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12、具體事宜詳見招標文件。
招標人:蘄春縣園林綠化管理局
聯(lián)系人:張女士 13972721146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大鵬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0713-7210556 13995909678
傳 真:0713-7232738 Q Q:1317481329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