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按時領取招標文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三家,現發布二次公告。
項目名稱:恩施市公安局(石灰窯)派出所辦公樓修建工程
項目編號: ESCG ( Z ) -[2011]G05 號
恩施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恩施市公安局的委托擬對石灰窯派出所修建工程實施政府采購,按恩市財采計【 2012 】 01983 號采購計劃審批表的要求,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企業, 邀請合格投標申請人參與投標。
一、招標內容:施工圖紙全部內容。
二、計劃投資規模: 80 萬元
三、合格投標人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具備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除符合《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投標人必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承接本工程能力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具有相應項目經理證或建造師資格證,報名時需提交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 、州外企業必須到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四、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五、投標人在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證書及企業資質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 、法人委托書原件或單位介紹信; 3 、企業法人及項目經理身份證復印件。
六、凡滿足上述要求的施工企業均可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 30 -12 : 0 0 ,下午 2 : 30-5 : 30 持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到恩施市政府采購中心報名。
七、開標時間:以招標文件為準。
八、開標地點:恩施市政府采購中心一樓開標大廳(大橋路 62 號市建設局旁)
九、 公告發布媒體:《湖北政府采購網》、《恩施市政府采購網》
電話(傳真): 0718-8248815
聯系人:黃科長
恩施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