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市建設工程招標資格預審文件
一、資格預審須知
招標人名稱 | 興化市人民法院 | 招標人地點 | 興化市長安路 | |||||
項目名稱 | 開發(fā)區(qū)法庭審判庭、辦公樓及附屬樓工程 | 項目地點 | 興化市開發(fā)區(qū) | |||||
招標方式 | 公開 | 招標標段數 | 1個 | 標段內容 | 土建、安裝工程 | |||
工程資金來源 | 財政 | 招標工期 | 260日歷天 | 計劃開工日期 | 2012.7 | |||
1、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 以上企業(yè)資質等級證書材料復印件,報名項目經理及授權委托人的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須提供各三份并加報名單位公章)于2012年5 月31 日至2012年6 月6 日(8:30-11:30,14:30-18:00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攜上述材料到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參加資格預審。 2、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3、報名項目經理如有在建工程,須滿足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條件,同時在報名時還需出具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書面證明。 | ||||||||
二、確定潛在投標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少于或只有9家,則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二)、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9家,招標人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投標人:
1、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三、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同時向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四、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為轉賬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中的一種,不得以現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2、資審合格投標人在發(fā)標前須向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20 萬元整,憑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證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戶名: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戶行:江蘇興化農村合作銀行營業(yè)部,賬號: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標人提交的銀行票據中的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的法人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稱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 、報名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將投標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并購買招標文件,否則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按不獲取招標文件、無故放棄投標處理。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50%時付合同總價的2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合同總價的2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滿一年時10天內付合同總價的30%,滿二年時10天內付經審計的工程總造價的尾款(不計息)。每次付款均須開具正式稅務發(fā)票。
六、評標定標辦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招標人:興化市人民法院 代理公司:泰州嘉和建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12年5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