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福建醫科大學的編號為明建招【2012】1006的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二期工程勘察、設計已由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閩發改社會【2011】1455號文、閩發改法規【2012】63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建醫科大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勘察、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二期工程勘察、設計;
2.2. 建設地點:福州市閩侯上街鎮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中心共享區;
2.3. 工程建設規模:二期建設項目建筑面積13920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04880 m2,地下建筑面積34326 m2),包含住院部、醫技科室、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系統、院內生活及地下停車場等。項目總床位數為1400床,其中肝膽專科500床,腫瘤300床,其余綜合科室600床。(具體詳見本工程設計任務書)。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90484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62256萬元;
2.5. 招標類型:實施性方案設計招標、地質勘查
2.6. 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招標范圍:醫院建設項目二期工程(包含住院部、醫技科室、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系統、院內生活及地下停車場等)單體建筑設計的全過程、道路、強弱電管網、雨污水管網、環境景觀、地下水池、停車場等獨立于主體建筑物以外的設計內容及二期工程地質勘察。
2.6.2內容:包括紅線范圍內總平面設計、各單體工程建筑安裝工程、室外工程、裝修(含精裝修)工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和環境工程、人防設計、基坑支護設計等專項設計、設計概算編制,以及因方案調整而引起的設計變更;以及施工階段服務指導(含派駐工地技術人員代表處理設計變更及派出各專業設計人員處理施工中涉及的有關設計問題,必要時指定相關專業人員定期參加工地現場協調會)等,及其他未盡事宜的設計內容。
2.7設計周期要求: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周期為155日歷日,其中:
(1)方案設計優化階段:設計合同簽訂之日起 45 個日歷天內應完成優化設計;
(2)初步設計階段:方案優化設計文件經批復修改及招標人書面確定后 50 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
(3)施工圖設計階段:初步設計經批復修改及招標人書面確定后 60 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4)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自工程開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
(5)勘察周期要求:滿足設計需要。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
3.2. 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備工程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為主辦方,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成員不超過三個(含三個),其中設計單位不超過2家、勘察單位不超過1家;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如有違反將取消該聯合體及聯合體各成員的投標資格。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國家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主辦方)本單位員工;擬派本項目工程勘察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有效的注冊巖土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主辦方)本單位工作人員,并承諾在投標過程和項目實施中均應保持一致,不得更換。
3.4. 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均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類似工程業績 是指(下同): 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五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 具有1000張床位或單體建筑面積6萬m2以上綜合性醫院(醫療)工程設計業績。(注:以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的類似項目設計業績,必須是聯合體主辦方及其派出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的類似項目設計業績。)
3.5. 福建省行政區域外注冊登記的投標人,已按閩建設[2009]5號文規定辦理分支機構定期登記備案且具備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否則,應承諾在中標后二個月內根據閩建設[2009]5號文規定辦理本設計項目的登記備案手續;
3.6.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各方及其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不得處在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中明確的從業限制期限內;投標人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投標人非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7.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7 月2 日至2012年7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 時00分,下午15 時00 分至17時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13層南面)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
4.2. 2012 年 6 月1 3 日至2012年 6 月19 日期間已經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可以憑購買憑證原件前來免費更換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
4.3. 招標資料(含招標文件、設計任務書、招標圖紙、光盤等)每份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到達指定帳戶;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應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公告中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拾伍萬元(¥250000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2年8 月27 日9 時00 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費用
8.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為 62256 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1252.308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 本招標內容包含勘察,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最高控制價為每米進尺綜合單價100元。投標人統一暫按3000米報價,最終勘察費用按實結算。
8.3. 對未中標的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設計競選文件,按評標委員會綜合評分排序確定出的前 五名給予經濟補償(含招標人可能采納其部分技術資料的費用)。綜合評分排序第二名的(未中標情況下),將獲得叁 萬元人民幣補償金;綜合評分排序第三名的(未中標情況下),將獲得貳 萬元人民幣補償金;綜合評分排序第四名的(未中標情況下),將獲得 壹萬元人民幣補償金;綜合評分排序第五名的(未中標情況下),將獲得壹 萬元人民幣補償金;中標人的補償金將包含在設計費中,不另外單獨計發。招標人支付補償金后,投標人的設計方案及成果歸招標人所有。
9. 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終止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和中標結果公示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http://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網www.fjjsjy.com)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建醫科大學 ;
地址: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園路1號;
電話: 0591-22862286;
聯系人: 鄭老師。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樹湯路60號蔚藍國際1座204 ,郵編:350001;
電話: 0591-87716180、87716190 傳真:0591-87716170 ;
聯系人: 黃工 。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帳戶名稱: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帳 號: 591903084510501;
用 途:醫大附三醫院(二期)工程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面1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