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詳情:招標編號:YCZX-2012ZB-LY00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耒陽市龍塘鎮江頭衛生分院綜合樓工程施工項目,已由耒陽市發改委以耒發改(2012)100號文件批復,建設資金財政撥付及部分自籌。招標人為耒陽市龍塘鎮江頭衛生分院,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雁城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耒陽市龍塘鎮江頭衛生分院綜合樓 2.2 建設地點:龍塘鎮江頭圩 2.3 工程規模:126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40天 2.5 質量要求:合 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80號令 2.7 招標范圍:建安工程(含水電及外墻裝修,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為準)。 2.8 計劃投資:約130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經年檢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的企業。 3.3 項目負責人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4.1項要求。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入圍辦法 4.1 當報名合格的投標人數量在9家以上時,招標人將按4.2條規定實行隨機抽取方式確定9家入圍單位,當報名合格的投標人數量在9家以下(含9家)時,則全部參加投標。 4.2 入圍方式:請已報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于2012年9月17日下午15:00時,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擬任建造師)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耒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耒陽市建工局80603招標大廳)參加抽簽入圍儀式,隨機抽取確定9家單位入圍參加投標。逾期未到達建工局80603招標大廳及未簽到的投標申請人其抽簽入圍申請將被拒絕。 5.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階段擬采用湘建建[2010]318號文件評標辦法中“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6.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由投標人基本帳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基本帳戶。投標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4日16:30(北京時間)報名時憑投標保證金銀行進帳單原件,以其它方式轉入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 收款單位:耒陽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 賬 號:4300 1580 5640 5250 1115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耒陽市支行藍天分理處 7.招標文件的獲取以及澄清答疑發布 7.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擬任注冊建造師)持如下資料原件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休息)到耒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耒陽市建工局80604室)報名;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單位有效介紹信(公告期間開具,注明工程名稱,須電腦打印,手寫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本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證; ③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④建造師注冊證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⑤投標保證金銀行進帳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⑥外省企業的入湘施工登記證等資料(若有,須由擬任建造師攜帶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本公告發布后出具的市場行為、質量、安全及農民工工資兌付情況的證明材料,以及擬任本工程建造師的無在建項目的證明材料參加報名); 投標人報名時應將上述所有資料備一套復印件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交招標人留存;如上述資料提供不全,報名人與其證照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招標人概不受理。 7.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6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書面方式。澄清答疑均采用書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標人。 7.4招標控制價按耒政發[2012]9號文規定公布,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8.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按投標人棄權處理。 8.3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10.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投投標監督機構為耒陽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34-4354855。 11.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11.1誠信響應金: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須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價10%的誠信響應金; 11.3中標人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