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采取競價招商的方式進行建設。根據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商,擇優選擇投資業主。
一、項目名稱
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
二、項目概況
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北臨所城東街(長40米),南臨馬家街(長30米),東臨城市道路(長80米),西臨民居房屋,占地面積為3156平方米。(詳見初步設計)
1、廣場建設。占地2856平方米,分南、北兩個平臺,北平臺900平方米,南平臺2256平方米,南、北平臺7個踏步連接,廣場西側設置2.2米高的文化墻(長48米)。廣場鋪設拼花天然石材,設置多功能健身器材、休閑座椅、殘疾人坡道,安裝景觀燈、防護欄桿,建設公廁,并進行造型綠化。
2、地下停車場建設。占地1836平方米,設置58個停車位,馬家街為入口,所城東街為出口,設置通風排水系統。
3、地下商場建設。占地1020平方米,出口和入口設置在所城東街,設置三處采光天窗,安裝通風、排水系統。
4、管理房建設。占地280平方米,建設四層框架結構仿古建筑,建筑面積999平方米(含公共廁所)。
三、建設方式
1、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由投資方自籌資金建設。
2、投資方必須按市政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并辦理工程建設手續;建設部門加強對項目的監管,確保工程質量。
3、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建設周期為10個月,從招商簽約之日起計算(含項目前期工作時間)。
四、報名條件
1、縣內外有實力、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個體或私營業主。
2、報名時需向文縣建設局指定的銀行專戶繳納500萬元的保證金,同時提供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函資信金額不低于800萬元。
3、投資方與文縣招商引資局簽訂協議前,投資方須向指定銀行的項目專戶預繳工程建設資金800萬元。
五、有關事項
1、報名人于2012年9月30日8時至2012年10月20日 18時,攜帶相關資料在文縣招商引資局現場報名。
2、經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招商建設領導小組對報名人資格審查后,由文縣建設局向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提供項目工程建設相關文件資料,由文縣招商引資局組織開展招商活動。
聯系人:杜歆娟 聯系電話:13919565978
王 琰 聯系電話:13993905095
文縣招商引資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招商須知
經文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采取競價招商的方式進行建設。根據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商,擇優選擇投資業主。
一、項目概況
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是集文化休閑、娛樂健身、防災避難功能為一體的綜合廣場,該廣場的建設是縣委、政府實施城建美縣戰略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該項目由投資方自籌資金,按規劃設計要求進行建設。
二、報名條件
1、縣內外有實力、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個體或私營業主(以下簡稱投資方)。
2、報名時需向縣建設局繳納500萬元的保證金,同時提供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函資信金額最不低于800萬元。
3、報名攜帶資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②企業營業執照;③企業資質證書;④履約保函;⑤資信證明;⑥保證金證明。以上資料均為原件(驗資后返還),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4、投資方與文縣人民政府簽訂《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招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前,投資方須向指定銀行設立的項目資金專戶預存工程概算總投資50%的建設資金。
三、投資方的選定
招商活動分為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競價招商和簽訂合同五個環節。
(一)發布公告
文縣招商引資局在甘肅經濟信息網、隴南日報、隴南公眾信息網、隴南招商網、甘肅文縣網、文縣招商引資信息網等媒體對外發布招商公告,公告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2012年10月20日。
(二)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投資意向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文縣招商引資局現場報名,報名時間截止2012年10月20日18時。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文縣招商引資局牽頭,文縣發改局、建設局、監察局、審計局等部門配合,共同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并報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招商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四)競價招商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由文縣招商引資局負責組織開展競價招商活動。
1、有2家或2家以上報名并經審定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文縣招商局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競價招商,競價最高者確定為投資方。
2、只有1家報名的以底價確定投資方。
3、如無人報名,則另行確定建設方式。
(五)簽訂合同
經競價招商最終確定投資方后,3個工作日內投資方與文縣人民政府簽訂招商建設合同。
四、建設方式
1、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由投資方自籌資金建設。
2、投資方必須按市政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并辦理工程建設手續;建設部門加強對項目的監管,確保工程質量。
3、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建設周期為10個月,從招商簽約之日起計算(含項目前期工作時間)。
4、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竣工驗收后,管理房(公廁除外)所有權歸投資方所有,投資方有權出售、出租;地下商場經營權為投資方所有,經營期限為50年;廣場、地下停車場和公廁所有權歸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所有。
五、項目及資金管理
為了保證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工程建設質量,投資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基本程序進行。
1、文縣建設局負責項目的管理、工程監督、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對投資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負有監管責任。
2、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實行預存項目資金專戶管理。根據項目建設進度,經項目資金專戶管理單位(縣建設局)批準后,銀行向投資方支付預存的工程建設資金。一是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投資方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合同后,經批準由指定銀行專戶向投資方返還預存工程建設資金240萬;二是完成工程量的30%后,返還160萬元;三是完成工程量的50%后,返還200萬元;四是完成工程量的80%后,返還200萬元。
3、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縣建設局對扣除政府公益性收益后的保證金,依據相關規定再扣除質量保證金后將余額全部返還。
六、合同履行
1、招商活動結束后,對未取得投資資格的企業、個體或私營業主,縣建設局在5個工作日內向返還保證金(不計銀行利息);對已取得投資資格的企業、個體或私營業主,縣建設局在扣除政府公益性收益后,剩余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后返還給投資方。
2、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享受《文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相關規定。合同簽訂后,縣政府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投資方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為投資業主辦理相關手續,為投資方營造寬松和諧的投資建設環境。
3、通過競價招商取得投資資格的業主,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文縣人民政府簽訂《文縣所城東街休閑文化廣場項目招商合同書》,若逾期不簽訂視為自動放棄,將扣除2%的保證金。
4、投資方要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開工建設。兩個月內未開工扣除2%的保證金;三個月內未開工扣除4%的保證金;四個月內未開工扣除6%的保證金;五個月內未開工扣除8%的保證金;六個月內未開工扣除10%的保證金且合同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