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濱海縣港城城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投資的沿海旅游度假區行政綜合服務中心 工程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實施,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政府撥款。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基坑圍護施工單位。
2、鹽城市弘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沿海旅游度假區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基坑圍護 工程。
(2)工程地點:濱海港經濟區。
(3)工程規模及基坑支護結構:圍護面積約1750㎡,圍護周長約190m,總價約300萬元。支護結構:①、基坑地面標高為+0.00m,樁頂標高為-5.80m,挖深為5.80m;②、基坑擋土結構:采用直徑800@1000的鉆孔灌注樁作為擋土結構,樁長約14.0m,總樁數約195根;③、基坑止水:采用雙排雙軸深攪樁直徑700@1000作為止水帷幕,樁長約18.0m,進入第3層土約1.0m,總樁數約380根;④、基坑水平向支護形式:采用一層砼支撐作為水平支撐結構,圈梁截面800*1200,支撐截面600*700,圈梁長度約190.0m,支撐總長度約90.0m;⑤、因開挖深度內為粉土,含水量及透水性很強,坑內采用管井進行降水,井數約取8口,降水深度14米。 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工程量清單中項目和數量上,如有疏漏,中標后中標單位不得提出增減)。
(4)工 期:30 日歷天。
(5)基坑安全等級:貳級。
(6)質量標準:合格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劃分為一標段。
5、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申請人必須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注冊建造師資格和要求:擬選派投標注冊建造師(投標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貳級(含臨時)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建造師注冊證書,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正式 職工,且出具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由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繳納的養老保險手冊(或勞動保險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原件。 在本工程投標截止時間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
(3)投標人及投標注冊建造師業績:投標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具有2009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200萬人民幣且基坑開挖深度不小于6米的基坑圍護工程的施工業績,業績資料以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原件為準,投標人名稱及注冊建造師姓名必須在業績資料中體現,未體現的視為業績證明無效;業績資料中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必須有一項經工程所在地招標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視為無效。
(4)本次招標謝絕聯合體投標報名。
(5)省外投標企業必須提供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原件。
(6)本項目杜絕任何形式的掛靠,嚴禁轉包。招標結束后,招標人將組織有關部門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實地考察,一經發現掛靠及其他虛假行為,將取消中標候選人的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清退出濱海建筑市場,打入黑名單。工程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掛靠、轉包施工行為,立即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清退出濱海建筑市場,打入黑名單。
6、本項目資格審查方法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辦法。
7、本項目評標定標方法采用:“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 ”,(對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施工方案進行評審,具體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8、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須知:報名時必須由投標人代表憑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投標保證金繳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投標人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開戶銀行公章)及復印件、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單位及建造師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人和投標的注冊建造師 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部人員還須 提供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投標人及投標注冊建造師業績復印件,上述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方可購買招標文件。
9、投標保證金為伍 萬元 人民幣,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以轉賬進賬單或銀行匯票、電匯方式繳到以下賬戶:濱海縣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開戶行:建行濱海縣城中分理處,賬號:32001737238052503280,投標保證金的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
10 、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10% 。中標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五日內向招標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返還:工程量完成50%時返還30%;余下的履約保證金待竣工驗收合格后10日內一次全部返還(無息)。
11、本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款指合同價(即中標價)扣除暫列金額、專業工程暫估價、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價格及上述三項的規費和稅金后的工程價款。具體付款幅度如下:
(1)結構樁完成后付工程款的20%;
(2)止水樁完成后付工程款的20%;
(3)施工結束后付工程款的20%;
(4)余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一年付清。
12、投標人中標后對整個招標項目(除圖紙變更或招標方同意變更產生的工程量增減外 )實行總價包干(一次性包死)。
13、注冊建造師中標后不得更換。
14、公告發布及報名時間和地點:2012年10月20日8時30分-2012年10月26日17:00時,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312室。
15、招標文件售價為800元人民幣,光盤100元,售后不退。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劉 寶 聯系人:陶正華
聯系電話:13605118068 聯系電話:0515-84198998
地址:迎賓西路88號 地址: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208室
時間:2012年 10月20日
附件:
評標辦法
濱海縣沿海旅游度假區行政綜合服務中心 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從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等4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產生 2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報告中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采用本評標辦法,同時使用與本評標辦法配套的本工程的《評標規則》。
一、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審查以投標人提供的 :1、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2、投標人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原件。3、投標人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4、擬選派投標注冊建造師(投標項目負責人) 的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5、擬選派投標注冊建造師(投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6、擬選派投標注冊建造師(投標項目負責人)出具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由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繳納的養老保險手冊(或勞動保險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原件。 (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有名單并注明繳費起止期間)。7、投標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具有2009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200萬人民幣且基坑開挖深度不小于6米的基坑圍護工程的施工業績,業績資料以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原件為準,投標人名稱及注冊建造師姓名必須在業績資料中體現,未體現的視為業績證明無效;業績資料中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必須有一項經工程所在地招標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的視為無效。
二、符合性、技術性、商務性評審 :
評標委員會對符合性、技術性、商務性評審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得作為中標候選人推薦。
三、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及中標候選人的確定 :
招標人設定最高投標限價,取所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的平均值再下浮3%為基準價,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報價無效,其余投標報價與基準價相同的得100分,與基準價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計算,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進位時采用四舍五入法。除符合性、技術性、商務性評審未通過的不得作為中標候選人推薦外,取報價得分最高的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次高者作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四、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2、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江蘇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3、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無效標書處理,并沒收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