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標 公 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政和縣澄源鄉信用社綜合樓工程已由政和縣發展和改革局(政發改[2012]12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政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招標人為政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宏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政和縣澄源鄉澄源村;
2.2. 工程建設規模:961 m2,投資約143.4萬元 ;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工程預算書及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內容;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均為: 27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無;
2.5.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_;
2.6. 本項目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福建宏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6.2. 設計單位: 浦城縣建筑設計院 ;
2.6.3. 代建單位:無;
2.6.4. 監理單位: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有效的三級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資質,且在福建省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南平市安全級別評定C級以上或具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含三級)且必須是南平市級2012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預選承包商B類名錄中的企業;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房屋建筑專業經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建造師必須無在建工程)和初級職稱;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 年 10月 19日至2012 年 10月 25 日(節假日不售),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3 時 00 分至 5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政和縣建設大廈7樓)購買招標文件;
4.2. 工程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K=10%。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于2012年10月31日17:00之前匯到指定帳戶;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的企業賬戶以電匯或轉賬形式。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貳萬伍仟元人民幣。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2年11月1日下午15時00分,提交地點為:政和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地址:建設大廈12樓會議室);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建造師應當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持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資料的憑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帶原件核驗)。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本招標工程的開標會將于上述投標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在政和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公開進行。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www.zhztb.com.cn)及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政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地 址:政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郵編: 353600
電 話: 13509539176
聯系人:葉志余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宏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145號二輕大廈三層,郵編:353000 ;
電話:0599- 8634058 傳真: 0599- 8634358;財務:0599-8634700
聯系人: 小吳 。
投標保證金銀行號: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政和支行
開戶名稱: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
帳 號:35001677707052500912
交易中心名稱: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
地址:政和縣建設大廈7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