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編號:2012-ZSSY044
宿遷市泗陽工商局穿城分局綜合樓工程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國有,已落實。現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報名及投標。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泗陽工商局穿城分局院內。
(二)工程規模:新建一棟三層框架結構辦公綜合樓,建筑面積約750平方米。包括辦證大廳、辦公室、餐廳、宿舍等,以及傳達室、圍墻和部分停車場地。
(三)計劃開工時間:2012年11月。
二、 本次招標工程設一個標段。
三、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一)企業資質: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的獨立法人。
(二)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小型項目管理師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專業為建筑工程)。
四、 申請人于2012年11 6日8:30至11 12 日17:00止(節假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 及復印件二份 :
(一)單位介紹信;
(二)法人委托書;
(三)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四)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五)擬選派的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
(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及項目負責人身份證(第二代);
(七)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含近期繳費證明(6個月內);
(八)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九)投標人所選派的項目負責人若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應以書面形式予以說明(并加蓋公章);
(十)單位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投標單位初次本年度報名時需提供)。
(十一)投標單位資質證書和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在相關管理部門官方網站查詢結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準入通知書[辦理步驟:1、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十)所有原件經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并由代理機構出具《資格審查合格通知》;2、投標申請人持《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察室辦理廉政準入通知書]。
五、 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的或投標企業選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參加報名的或按第四條規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六、 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投標資格。
七、 評標辦法: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實質性響應。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投標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工程按宿政辦發[2010]111號文件設定投標最低控制價。設定的投標最低控制價為:以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投標人為7家及以上時,應去掉其中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的93%-96%(開標現場抽簽決定) 作為投標最低控制價(投標最低控制價經一次計算確定后,不得調整)。凡低于“投標最低控制價”的報價為廢標。
八、付款方式:工程一層主體完成付合同價的20%,二層主體完成付至合同價的40%,主體完成付至合同價的6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85%,審計結束后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完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九、 本次招標不限制投標報名申請人數量。
十、 報名申請人在通過資格審查后,須領取招標文件并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領取招標文件,或領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一、 報名申請人若中標后須持《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查詢申請書》到泗陽縣檢察院后樓207室開具項目負責人《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若項目負責人存在行賄犯罪行為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十二、 招標人:宿遷市泗陽工商行政管理局
報名地點: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地址: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附樓二樓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鐘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陽縣東方現代城清竹苑11幢101室
聯 系 人:張雷聯系電話:0527-8966696915051002937
十三、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
編制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