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
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設計 (項目名稱)已由 瀘州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批復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瀘市發改投資[2011]53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瀘州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瀘市發改投資[2011]538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PF20130511007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審判法庭20130平方。包括立案用房、審判用房、執行用房、信訪接待用房、審判配套用房、訴訟檔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務用房、輔助用房等
2.2招標范圍: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的地形圖復測、方案優化、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包括主體、鋼結構、幕墻、音響、暖通、消防、強弱電、電梯、給排水、園林綠化等所有內容)及后續服務工作。設計施工圖成果文件應滿足相關國家規范和相關部門審查要求直至審查合格。
2.3標段劃分:本次招標按一個標段進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工程設計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 資質, 自2009年以來完成至少1個類似工程設計業績(類似工程指單個項目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2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還須具備《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在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具體數量)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4月 11 日至2013年4月17日(北京時間,下同),登錄瀘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 ggzy.luzhou.gov.cn,下同),
憑注冊時領取的企業密匙網上獲取招標文件(含圖紙等相關資料);未在瀘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網完成網上注冊的企業,按企業注冊流程完成注冊并領取企業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此為獲取招標文件唯一途徑。
4.2 4.2 招標文件通過企業在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注冊的密匙免費獲取
4.3 4.3 招標人 不提供 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3年5月6日9時30分 ,地點為 瀘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五樓(瀘州市江陽區酒城大道一段2號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瀘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網》 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 址: 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44號
郵 編: 646000
聯 系 人: 秦先生
電 話: 0830-3111721
傳 真: 0830-3190567
電子郵件: /
網址:
開戶銀行:
賬 號:
招標代理機構: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錦江區靜沙南路18號沙河中心3棟10樓1006號
郵 編: 610000
聯 系 人: 李先生
電 話: 028-65123999
傳 真: 028-65123999-800
電子郵件: /
網址:
開戶銀行:
賬 號: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