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宜春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優選承包商的公告
為加強對政府投資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優選承包單位,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根據《宜春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優選承包商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及要求,建立宜春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優選承包商名錄,現面向全國公開受理優選承包商申請。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優選承包商名錄級別
1、A級工程總承包商。A級工程總承包商名錄的企業承接投資額為5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工程總承包業務。
2、B級工程總承包商。B級工程總承包商名錄的企業承接投資額為1億元人民幣以上5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工程總承包業務。
3、C級工程總承包商。C級工程總承包商名錄的企業承接投資額為0.5億人民幣及以上1億元人民幣以下(不含1億元)的總承包業務。
二、受理申請時間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
每日9:00——12:00和13:00——17:00(北京時間)
三、受理申請地點
宜春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住建局窗口(宜春市宜陽大廈中座)。電話:0795—3216716,3216717。
四、申請條件
1、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
2、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備承擔經濟風險的能力,財務狀況和銀行資信良好。
4、3年內沒有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或不良行為記錄。
5、愿意無條件遵守并接受《宜春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優選承包商管理辦法(試行)》、《宜春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優選承包商基本條件及評分細則(試行)》的修改和補充。
6、名庫內的企業須書面承諾中標后不將工程項目轉包,違法分包。
五、申請資料
1、申請企業必須按要求填好《宜春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優選承包商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法人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結構師);
5、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包括: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證明和結算書。
6、江西省外企業須持《江西省省外建筑類企業入贛備案證》原件及復印件;
7、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納稅證明、企業基本賬戶及其開戶銀行授信證明;
8、申請人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認證證書等);
9、申請人對《宜春市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優選承包商管理辦法(試行)》、《宜春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優選承包商基本條件(試行)》遵守的承諾函;
10、所有材料須加蓋企業公章。
宜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