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明誠招標有限公司受安龍縣安利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安龍縣工作調度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進行招標, 并于2020/1/23 9:10:00開標、評標,開評標會結束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標段(包)編號:Gal20200101377314946
標段(包)名稱:安龍縣工作調度指揮中心建設項目
招標代理:貴州明誠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人:安龍縣安利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開標時間:2020年01月23日
開標地點:黔西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室機位三)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為:
公 示 期: 2020年01月24日至2020年01月26日
在公示期內,對上述中標情況持有異議的請向招標人提出:
招標人名稱:安龍縣安利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電話:18785954030
代理機構名稱:貴州明誠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5329390588
異議投訴注意事項:
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4條、《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第37條)
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評標結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前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60條、《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第44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9條)
3.投訴書應當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7條)
4.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61條、《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第45條)
5.應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超過投訴時效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12條)
6.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26條)
投訴機構:安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投訴電話:0859-521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