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港口機械高端智能化產業發展項目辦公樓及食堂工程
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重發公告)
本招標項目 徐工港口機械高端智能化產業發展項目 已由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批準建設,批準文號: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徐開經發備【2020】85號。 項目業主為 徐州徐工港口機械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已落實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徐工港口機械高端智能化產業發展項目辦公樓及食堂工程的工程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黃山路北側、臺灣精密產業園東側。
2.1.2建設規模:建筑物總占地面積約3528㎡,總建筑面積約23000㎡ 。
2.1.3合同估算價:約8000.0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180 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150日歷天,圖紙審查時間包含在工程建設工期內)。
2.1.5 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施工質量標準: 合格。
(3)物資采購: 滿足和符合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并符合相關驗收規范要求。
2.1.6 標段劃分:本招標工程共分壹個標段
2.2招標范圍:辦公樓及食堂,包含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圖審、施工階段的設計配合服務等)、前期報建、物資采購、施工建設全過程、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含檔案移交)。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①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牽頭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國家貳級(含)以上注冊建筑師或國家貳級(含)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或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內),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
3.3.1 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指牽頭人)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投標人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 4000 萬元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
②投標人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 4000 萬元的公共建筑項目施工業績;
③投標人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16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設計業績。
3.3.2 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如聯合體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的人員)
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總承包項目經理 2015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 4000 萬元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
②總承包項目經理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 4000 萬元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施工業績;
③總承包項目經理 2015 年 8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小于 16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設計業績。
注: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以合同、竣工驗收證
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面積為準。 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投標文
件“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公示一覽表”中勾選(設計業績除外,設計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
件上傳至 “投標保證金模塊”),備案的材料應能明確體現上述要求。
3.3.3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建造師,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
3.3.4投標人(如果為聯合體投標,指牽頭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如為聯合體投標,包括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
3.6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超過 2 家)。
(1) 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聯合體協議書;
(2) 組成聯合體投標的牽頭人必須是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
(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定。
3.7項目管理機構配置的關健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可不提供,合同備案時按蘇建建管【2017】236 號文執行。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22日9 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0年9月22日9 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本次招標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在 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 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 上發布。
注:本公告為重發公告,原參加本工程報名的企業,如需參加重發公告的投標,須在重發公告發布后重新網上報名獲取招標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標文件與本公告招標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標公告的招標文件為準。
招 標 人:徐州徐工港口機械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省建信招投標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龍區銅山路165號 地 址:徐州市新城區吉田商務廣場C-311
聯 系 人:張經理 聯 系 人:楊工
電 話:0516-87888830 電 話:0516-83908616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