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藤縣第九小學項目 工程已由 藤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藤發改投資[2021]53號《關于藤縣第九小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藤縣城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銀行貸款資金、地方財政配套及業主自籌等多渠道籌集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指永久專用設備的采購)、施工或?設計、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藤縣藤州鎮田寮新區。 建設規模:藤縣第九小學項目總用地面積35畝,建設一所40個班的小學,主要建筑為裝配式鋼結構框架,裝配率約≥60%。總建筑面積約15336平方米,包括一幢六層教學綜合樓約12056平方米、一幢六層教師宿舍約3280平方米等。具體實施以經業主批準的施工圖為準。 本項目建筑安裝工程費(?估算價□概算價):約¥ 6150.20 萬元。 計劃工期:本項目總工期為180天(日歷天)。 2.2招標范圍:在項目擬建規模、設計方案、建設標準及投資估算確定的條件下,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方案設計進行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的工程總承包內容招標(包括工程設計、建筑安裝工程等),具體詳見《藤縣第九小學項目規劃建筑設計方案》等。 2.3標段劃分: / 2.4 本項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裝配式技術。 2.5 本項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①設計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工程設計乙級(含以上級)資質或輕型鋼結構工程專項設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施工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含以上級)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含以上級),并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要求其聯合體中施工單位)已錄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并處于有效狀態。 3.2主要負責人員要求: 3.2.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筑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和中級及以上職稱(聯合體投標的,需為牽頭單位員工),已錄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并處于有效狀態,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施工項目經理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施工項目經理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號文除外)。 3.2.2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二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和 工程類 專業中級職稱。 3.2.3施工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的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中級及以上職稱,已錄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并處于有效狀態,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施工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作為施工項目經理(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號文除外)。 3.2.4 項目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已錄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并處于有效狀態,具備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人數不少于2人。 3.3 業績要求:?無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應填寫年份)以來□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 □承接過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指: 。 3.4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可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條件,其中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4.3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 3.4.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分工職責范圍內的履約能力。 3.4.5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并按照企業信譽實力評分較低的企業確定企業信譽實力分。 3.5 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的所有標段進行投標,并允許中標其中□ 一個/ □ 多個/ ? 所有 標段(由招標人事先確定)。但投標人應就不同標段派出不同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否則同一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或項目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所參與其它標段作否決投標處理(符合桂建管﹝2013﹞17號、桂建管﹝2014﹞25號文及桂建管﹝2016﹞70號文除外)。 3.6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要求其聯合體中施工單位)信息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為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2021年5月11日16時30分00秒至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止,潛在投標人可以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梧州)()按網站規定的流程下載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投標截止時間:2021-06-11 09:30:00 地點為梧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室(梧州市長洲區三龍大道紅嶺大廈八樓),具體開標室根據現場電子屏幕顯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文件必須由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要求其聯合體中施工單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專職投標員本人遞交,并持專職投標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為法定代表人遞交時可持本企業一專職投標員的身份證原件】、擬投入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聯合體投標的加蓋牽頭單位公章)通過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庫管理系統驗證,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預付款和進度款支付方式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30% 進度款支付方式: 送審造價經藤縣財政評審部門評審后,最終以藤縣財政評審部門審核確定的審核價格×投標時的下浮系數(中標總價/招標控制價)得出本項目的最終合同總價(實際合同價)后簽訂補充協議。 進度款支付方式:①設計費支付方式:承包人施工圖設計工作完成并通過管理部門備案后支付至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的50%,主體結構驗收后支付設計費合同價的80%,竣工驗收后支付至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的90%,工程結算后支付至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的100%。 ②建筑安裝工程費支付:按月支付。 簽訂合同后完成施工圖設計,并經發包人確認,且通過施工圖審查后,固定總價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藤縣財政評審部門審核單價并乘以投標時的下浮系數(中標總價/招標控制價)的80%支付,不得高于每分部分項的80%;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暫列金額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預算綜合單價的60%支付;竣工驗收后固定總價部分支付至固定總價合同金額的80%,合同結算價經藤縣政府職能部門評審,雙方確認最終結算價后支付到本項目建筑安裝工程結算總價的97%,余3%作為缺陷責任保修金。缺陷責任期(12個月)(按國家有關規定)滿并移交相關接管部門后付清(不計利息)。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梧州)、梧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及藤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
梧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監督部門: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774-7298205 10. 注意事項潛在投標人必須錄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登陸地址:。由于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與自治區招標投標系統的相關信息同步存在時間差(非實時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標人應至少在開標時間2天前將所需投標材料在誠信庫內審核通過。
招 標 人:藤縣城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廣西翔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藤縣藤州鎮潭太大道城投 地 址:南寧市青秀區匯春路5號匯春廣場1712、1713、公司辦公大樓1716、1718-1722號 郵 編:543300郵 編:530000 聯 系 人:周建標聯 系 人:葉允祺 電 話:0774-7296607電 話:0774-3866012 傳 真:0774-7296607傳 真:0774-3866012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GXXKWZ@126.COM 2021 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