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標企業應具有的條件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備以下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要求:全部標段:1.1工程設計資質要求具有以下資質之一: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建筑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1.2施工資質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 1.3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不得和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投標;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監理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單位)不得參加該項目的投標。3.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不得參加投標。 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及相關負責人應具有的條件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全部標段:1.1應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1.2擔任過同類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設計負責人或項目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1.3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1.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施工負責人。 2.設計負責人應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國家貳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3.施工項目負責人應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國家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根據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壹級國家注冊建造師提供有效期內電子注冊證書),且投標時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同時具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項目設計負責人或項目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負責人,不得同時兼任。項目設計負責人和項目施工負責人之間不得兼任。 四、聯合體投標要求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限設計與施工單位兩個投標人組成的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兩方共同投標的協議,協議中須明確施工單位為牽頭人,須約定聯合體兩方的分工;聯合體兩方(含與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其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均不得以單獨身份或與其他聯合體聯合參加本工程投標。 五、投標標段要求本項目不分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