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淮浦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光伏產業園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光伏產業園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一期一標段EPC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本招標項目淮安淮浦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光伏產業園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已由漣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漣水發改備〔2024〕4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淮安淮浦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光伏產業園廠房及配套工程項目一期一標段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漣水縣機場中路東側,迎賓大道南側。
2.1.2建設規模: 項目用地面積88949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8.69萬平方米,擬新建生產及輔助用房,配套建設相關公輔工程。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分兩個標段實施。 一期一標段建筑總面積約為20.81萬平方米,新建一棟標準化廠房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切片電池車間一棟,建筑面積約為13.37萬平方米;配套建設機電安裝工程、生產消防水池、綜合樓、化學品倉庫(1-3)、廢水處理站、特氣站(2-3)、空分站及空分廠房(含室外設備區域及氧氣罐)、硅烷站(1-2)、笑氣氨氣站、特氣站、氫氣站、危廢庫、固廢庫、動力站、倒班房(1-2)、非機動車棚(1-3)、變電站(不含設備)、門衛室(1-4)及消防控制室、食堂(1-2)、附屬配套工程及消防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14.88億元。
2.1.4工期要求: 130 日歷天。
計劃設計開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計劃施工開工日期:2024年6月9日,
計劃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4日。總工期:130日歷天。
具體工期節點安排如下:
工期節點進度目標:2024年8月20日具備生產設備進場條件,10月18日具備投產條件。
2.1.5 質量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相關要求中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并且須通過審圖部門審查;
(2)采購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
(3)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設計部分:包含但不僅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各專項設計、非標準設備設計等施工全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及竣工圖文件等所有服務,以及各階段報批后修改部分設計并參與后期采購、設備購置咨詢服務。包含所有設計及深化設計上報審批及相關評審費、圖審復審及專家評審費,工作范圍參見設計任務書文件,主要技術參數不得低于設計任務書文件的要求,包括室內裝修設計。
采購與施工:一期一標段建筑總面積約為20.81萬平方米,新建一棟標準化廠房及相關配套設施:新建切片電池車間一棟,建筑面積約為13.37萬平方米;配套建設機電安裝工程、生產消防水池、綜合樓、化學品倉庫(1-3)、廢水處理站、特氣站(2-3)、空分站及空分廠房(含室外設備區域及氧氣罐)、硅烷站(1-2)、笑氣氨氣站、特氣站、氫氣站、危廢庫、固廢庫、動力站、倒班房(1-2)、非機動車棚(1-3)、變電站(不含設備)、門衛室(1-4)及消防控制室、食堂(1-2)、附屬配套工程及消防工程等。本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招標人根據實際需要所涉及的相關工程,包含但不僅限于現場三通一平(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場地平整、障礙物清理、通至施工現場臨時道路、臨時用水,臨時用電、招標人的現場辦公等臨時建筑的搭拆、施工區域臨時圍擋,警示牌等。)、地基基礎分部(為地基基礎分部工程驗收所需要完成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護及降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樁基礎工程、基礎工程、土方回填、地下室、防水工程等工程的采購施工。)、主體結構分部(為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所需要完成的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體結構、二次結構、墻面抹灰等工程的采購施工。)、地下室(包含但不限于地面、墻面、標牌、標識、車擋等地下室所有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包含但不限于外墻保溫、涂料、真石漆、門窗、鋁板幕墻、玻璃幕墻、雨棚、鋼結構等外墻所有工程。)、建筑屋面(施工圖設計的屋面所有工程。)、防雷(含本項目的所有防雷工程。)、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包含但不限于管道預埋、預留洞、用水房間安裝簡易水龍頭、雨污水排放、太陽能及太陽能管道等。)、建筑電氣(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壓柜、樓層控制柜、樓層控制箱、管道、電纜、電線、橋架、簡易燈具、開關、插座、抗震支架等。)、配電、智能建筑(包含但不限于結構、墻內布管,預留洞等。)、通風與空調(包含但不限于防排煙系統、新風系統、空調結構、墻內布管,預留洞等。)、電梯(包含但不限于電梯井道、電梯機房結構建筑、預埋件、預留孔、圈梁等二次結構、配電箱、管道預埋等工作。)、消防(含本項目的所有消防工程。)、建筑節能(包含但不限于屋面、外墻及樓面等隔聲隔音、保溫等。)、室外配套((如包含但不限于室外電(過路套管)、含室外管網(給排水、消防水)、道路、室外標識設施、充電樁、停車位、綠化、景觀、亮化、噴灌、雨水回收系統等)。)、污水處理站(1、污水處理站完成土建、裝飾、水電及設備安裝等工作,必須達到可運行及設計使用功能。2、污水處理站管網必須與院內既有管網有效連接。)、機電設備安裝等的施工與采購,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檔案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全部內容。(所有工程的施工,最終以審批過的施工圖紙為準)。
(2.1)土建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廠房 (含樁基)、倉庫、動力站土建、甲類特氣化房管廊、電力工程土建、辦公樓 (含人防工程)、內部市政管網、道路、綠化工程等內容。
(2.2)安裝部分:燃氣系統(含接入)、車間廢水系統、暖通系統等機電安裝工程(除廢水站、廢氣主系統、純水主系統、特氣化學品系統、空分站主系統外所有的安裝工程)。
采購與施工范圍最終以招標人簽字認可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范圍為準,且招標人可保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利。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請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施工資質及信用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及投資能力。
3.2.1設計單位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3.2.2施工單位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以上(含壹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之一: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房屋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2)施工業績:自 2021 年1月 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億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缺一不可;② 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施工總承包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3)設計業績:自 2021年 1 月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在400 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設計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設計委托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 缺一不可;②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設計委托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注:1、總承包項目經理的類似工程業績的單位名稱不是投標人的,不予認可。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并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7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均須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2023年7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
3.8其他資格要求
3.8.1自2022年4月11日以來,企業或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8.2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江蘇”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3.8.3提供失信行為“雙公示”承諾書(格式見第八章)。
3.8.4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說明: 1、養老保險證明需加蓋養老保險部門章或養老保險部門參保繳費證明電子章;
特別提醒:
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違法分包,嚴禁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經核實,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4 月11日開始;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招標文件獲取及投標文件遞交登錄地址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工程不見面開標大廳登錄地址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工具維護費 105元。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0 日09 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詳細審查標準如下:
初步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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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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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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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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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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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資格評審標準 |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申請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施工資質及信用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及投資能力。 1.設計單位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2.施工單位資質要求: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資質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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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之一: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房屋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
提供有效的證書。按要求如實提供承諾書 (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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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績:自 2021年1 月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億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 (2)施工業績:自 2021 年1月 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億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 (3)設計業績:自 2021 年 1 月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在 400 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設計項目業績。 |
(1)工程總承包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缺一不可;② 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工程總承包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2)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缺一不可;② 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施工總承包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3)設計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設計委托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 缺一不可;②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設計委托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注:1、總承包項目經理的類似工程業績的單位名稱不是投標人的,不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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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按要求如實提供承諾書 (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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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并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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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均須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2023年7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務合同)。 |
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項目施工負責人、授權委托人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以及授權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符合條件且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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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 月11日以來,企業或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按要求如實提供承諾書 (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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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江蘇”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
按要求如實提供承諾書 (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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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失信行為“雙公示”承諾書 |
提供承諾,格式見第八章。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電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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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
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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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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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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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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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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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2.2.6條所列情形 |
本次招標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采用定量評審,定標采用票決定標法(直接票決法),具體評標辦法如下:
(1)評標標準: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技術標:方案設計文件:35分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6分 經濟標:工程總承包報價:55分 商務標:項目管理機構3分 工程業績: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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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評分項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1 |
1.1方案設計文件(35分) |
1.設計說明書(4分) |
1.設計說明能對項目解讀充分,理解深刻,構思新穎(1分)。 2.項目規劃設計各項指標滿足設計任務書及規劃設計要點并科學、合理(1分)。 3.技術指標滿足任務書要求,符合規劃要求(1分)。 4.各專業設計說明清晰、合理(1分)。 |
2.總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紹、規劃構思與布局新穎、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與周邊環境協調(1分)。 3.是否滿足交通流線及開口要求(1分)。 4.停車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滿足消防間距要求、是否滿足日照間距要求(1分)。 6.總平面布局、豎向設計符合規劃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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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項目功能要求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2分)。 2.工藝系統流程設計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且先進合理(4分)。 3.對項目的設計思路把握準確、設計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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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創意、空間處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諧美觀,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統一(1分)。 3.功能與形式統一,與周圍環境相協調,能夠很好的體現建筑風格(1分)。 4.對設計的規劃分析圖、鳥瞰圖、透視圖、平立剖面圖、交通分析圖、模型等進行評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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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結構方案(3分) |
1.結構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2分)。 2.結構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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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設備方案(2分) |
1.設備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1分)。 2.設備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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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綠色建筑與建筑產業化設計(3分) |
1.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建筑理念與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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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設計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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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總承包報價(55分)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53分) |
1、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從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 2、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最低評標價為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浮3%、3.5%、4%、4.5%(具體數值由招標人在開標時隨機抽取)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投標報價合理性(2分) |
1.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招標范圍相一致(0.5分); 2.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方案設計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總承包報價報價中的風險金計取是否明確、合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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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 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且進入第二階段評審的投標文件; 3.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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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6分) |
1.總體概述(2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施工實施計劃、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
2.設計管理方案(1分) |
對設計執行計劃、設計組織實施方案、設計控制措施、設計收尾等內容進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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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對施工執行計劃、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施工變更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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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購管理方案(1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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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術標暗標要求: (1)任何情況下,技術暗標中不得出現任何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痕跡。 (2)除滿足上述各項要求外,構成投標文件的“技術暗標”的文本中均不得出現投標人的名稱和其它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人員名稱以及其他特殊標記等。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一般不超過100頁,每超1頁扣0.1分。 3.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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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項目管理機構(3分) |
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且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2.施工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且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3.設計負責人具有建筑設計專業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且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以上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同一人員證書不重復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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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業績(工程總承包 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1分)) |
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及以上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得1分,如僅有類似設計業績乘 0.8,如僅有類似施工業績乘 0.7。 (1)工程總承包業績: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工程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 缺一不可;②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工程總承包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2)施工業績:自2021年1月1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施工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缺一不可;② 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施工總承包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3)設計業績:自2021年1月1日(含)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設計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設計委托合同和竣工 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驗收證明須有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四方蓋章, 缺一不可;②業績的計算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簽署時間為準;③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 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載明的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招投標監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未載明的,以設計委托合同上載明的金額為準。 注:1、評分項要求類似工程業績和初步評審資格審查要求類似工程業績可以重復。 2、上述材料所示項目負責人信息必須完全一致,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人員變更證明資料。凡因投標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準確,或其他任何原因導致此業績不得分的,投標人自行負責。 3、本次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方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加分。 |
(2)定標標準:
根據設計方案前瞻性,實用性、報價合理性、施工企業綜合實力、不良信息等,在同等條件下,擇優的相對標準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企業綜合實力強的優于弱的。財務狀況{①2020-2022年財務狀況,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資產負債率擇優考慮(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相關數據請投標單位進行標注以供評委參考。(以企業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經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中財務報表數據為準,審計報告須附有第三方審計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審計負責人資質證明等材料,相關材料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且近三年均不得高于70%]}。
(2)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完成過類似工業生產的廠房設計或施工業績。工程業績技術復雜、難度大的企業優于工程業績技術相對簡單、難度較小的,其中廠房業績為同類太陽能光伏電池片生產設計或施工的優于其他類型業績。
(3)設計方案評價高、圖紙完整的優于評價不高、圖紙不完整的.
(4)投標報價合理的優于不合理、漏報的。
(5)投標人近三年無不良信息,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和不良行為記錄、建設單位對其的不良行為記錄、履約評價記錄以及其他失信記 錄。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 http://www.jszb.com.cn )、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222.184.31.247/)上發布。
招 標 人:淮安淮浦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萬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漣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9樓 地 址:漣水縣義烏商品城C區10#樓
聯 系 人:費先生 聯 系 人:高工
電 話:13952333683 電 話:15261739396
公平競爭審查表.jpg
招標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