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LED顯示屏及標識標牌項目補充文件第1號
根據采購人意見,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現就LED顯示屏及標識標牌項目(項目編號:TGPC-2009-A-0162)的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如下補充:
本項目增加第四包: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獎牌制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服務要求
按時送貨,出現質量問題后應立即進行更換。
二、交貨要求
(一)交貨時間:簽訂合同后一周內遞交樣品,樣品審定合格后10日交貨(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二)付款方式
以每次實際發生量為準,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貨物100%的貨款(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三、報價要求
(一)投標報價以人民幣填列。
(二)投標人的報價應包括:產品貨款、運輸費、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及其他應有的費用并分別單列。投標人所報價格為貨到現場的最終優惠價格。同時,須報出產品單價。
(三)驗收及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四、項目需求書
(一)制作材質
厚0.8毫米的304不銹鋼板材。
(二)外形尺寸
牌匾板面呈弧形的長方形550mm×400mm,四周加焊邊。焊邊左右兩側寬14mm,上下兩側最寬處35mm。
(三)工藝要求
紅、綠、黑三色腐蝕噴涂,色澤鮮明,板面光亮,邊角圓滑,工藝細膩,背部嵌全尺寸木襯板,配紅色無紡布提袋包裝。
(四)其他說明
本項目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項目總數量大約為1600個,具體數量以實際發生量為準。每次制作的獎牌均應以本次所報單價為準,總款即單價乘當次數量。
本補充文件如與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內容有不同之處,以本補充文件為準。本補充文件與競爭性談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將回執傳真至我中心,至投標截止時間仍未收到“補充文件回執”的視為已熟知補充文件內容,接受補充文件所表述內容,并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附件:回執
采購單位: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