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根據《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第2009-00461號信息--上海政法學院新校區安全監控系統工程 》招標文件(招標編號:shcg09-00323 )的規定,現對以下內容進行澄清:
1、本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為100萬元,預算單位自籌20萬元,總投資120萬元,超出此預算的投標將不予接受;
2、現場踏勘時間為2009-9-24下午1:00,地點為上海政法學院行政樓102室保衛處;
3、招標文件中的設備清單為預算單位估算,各投標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和深化設計需要予以補充,直至滿足招標需求;
4、本項目將需報市技防辦驗收;有關驗收標準需于投標時考慮;
5、開槽、排管、立桿等附屬零星工程及套管形式由投標單位自擬;
6、消防控制主機需引入監控中心;
7、竣工時間為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
8、防雷設施由投標單位根據需要予以補充;
9、原有設備的兼容及升級改造,如矩陣、云臺需于本次投標時一并考慮,需更換還是改造,由投標單位自擬。
除上述內容修改后,招標文件的其他內容和要求不變。
特此通知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200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