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GPCGD092143HG151J]
各投標人:
我中心就 2009年11月13日發布的廣東省公安廳2009-72禮堂燈光等項目(招標編號:GPCGD092143HG151J)的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澄清、說明和補充規定。
一、更正事項及日期
1、更正事項:
(1)招標公告"(二)投標人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第二條更正為:"2、投標人須是所投主要設備(音箱、功率放大器、網絡數字調音臺)的制造商或中國總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須為原件)"
2、更正日期:2009年11月18日
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招標文件、招標公告與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為準。
二、采購人、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及地址
采購人名稱:廣東省公安廳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采購人地址:廣州市黃華路97號
2、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地點: 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10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0-62791627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20-83301107
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更正文件后,在簽收處蓋章簽字后即回傳(020-83301107)我中心確認。確認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09年11月18日
同意不推遲開標時間
簽收處:
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