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網上發布的"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數據中心機房系統建設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重新發布)"(項目編號:JITC-1005AI0040),現對公告內容作以下澄清:
申請人的基本條件中的第3條條款 "申請人必須至少同時具備有效期內的國家頒發的建筑智能化系統集成專業工程設計甲級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變更為"申請人必須至少具備有效期內的國家相關部委頒發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方面的設計甲級資質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特此澄清
江蘇省國際招標公司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