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1500萬元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制造燈具照明設備的合法企業;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或以上的路燈安裝資質;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且在開標時攜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實物樣品(不含燈桿)。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7、具有國家強制性3C認證證書,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具有省級或市級權威機構頒發的燈具檢驗報告。 8、有足夠業績證明本廠家所生產的產品是用戶信得過產品,并具有大型工程的業績(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附具有類似的至少2份及以上的中標合同復印件)。開標時需提供相關合同原件,以便核查。 9、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實物樣品,中標人的樣品將留存在招標人處,作為驗收對比,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樣品將在中標公告發布后退還給投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