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對吳忠市回民中學校園網絡系統及IP數字化校園廣播系統競爭性談判公告(吳采(競)[2010]016號)作如下變更,具體變更內容如下:
一、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三款第一條“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在有效期內與上述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加蓋公章)”現變更為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或于原件相一至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含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原件。或于原件相一至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上述內容作為談判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競標人在制作談判響應文件時按以上變更進行調整。
特此公告
吳忠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