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盧灣區政府網站群預警監控系統項目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受用戶單位委托就盧灣區政府網站群預警監控系統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LWZFCG10-10059
項目名稱:盧灣區政府網站群預警監控系統項目
采購內容:為確保盧灣區政府網站群的正常運轉和安全運行,特購置網站預警監控平臺,實現網站7*24小時可用性、性能、安全狀況監測、預警、響應、救援等功能。
預算金額:約66萬元人民幣
二、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公司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1000萬人民幣及以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2、軟件企業認定資質或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質;
3、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經營、維護人員,具備完整的技術服務團隊且能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
4、具有上海世博會信息安全保障應急響應支撐單位資質的優先考慮;
5、產品為自主開發的需提供產品的著作權以及知識產權證明,如為代理銷售的產品需提供原廠商的針對此招標項目唯一授權書;
6、有相關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或類似成功經驗的優先考慮;
7、在政府信息軟件建設領域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或與上海地區政府機關有成功合作案例的優先考慮;
8、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必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三、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在以上供應商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相應的資質證書原件;
3、以上證照原件經招標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四、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可于2010年5月19日(周三)下午13:00-16:00持上述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上海市盧灣區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報名,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150元/份,一經售出恕不退還。
五、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有疑問可于2010年5月20日(周四)16:00之前以書面傳真形式 (加蓋公章)向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聯系電話:23065044,傳真:63057399,聯系人:蔡胤。
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于2010年5月21日(周五)16:00發布澄清紀要(或以傳真方式送達給供應商),澄清紀要領取地點:斜土路222號201室(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6月9日(周三)13:30(北京時間)。
七、投標地點:斜土路222號103室(一樓會議室)。
八、2010年6月9日(周三)13:30(北京時間)于斜土路222號一樓會議室(103室)舉行開標儀式,屆時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同時準備一份與投標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以及相應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標人確認唱標資格,投標單位其他人員將被拒絕入場。
九、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聯系地址:盧灣區斜土路222號(近局門路)201室,電話:23065044,聯系人:蔡胤。
上海市盧灣區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