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楊浦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就楊浦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城管執法指揮車和車載設備及改裝政府采購項目進行采購,本項目采購編號:2010-06-0097
二、本項目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
城管執法SHF5030XZH指揮車 1輛
1、采用15座伊斯坦納汽車底盤,發動機符合國四排放要求。
2、車輛定位系統: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統,通過電信3G網絡傳輸定位信號。
3、攝像裝置:車頂裝有攝像機一體化云臺,360度無限位旋轉,仰視角不小于90度。攝像頭光學變焦不小于22倍、電子變焦不小于10倍。
4、監視裝置:前排裝有大于7吋液晶彩色顯示器,車廂內后部裝有32吋液晶彩色顯示器。
5、錄像功能:支持單路實時H.264高清圖像記錄,采用SD卡儲存,容量不小于8GB,可直接取卡。
6、圖像傳輸方式:采用聯通3G網絡。
7、照明系統:裝有一盞聚光燈和一盞散光燈,功率均不小于500W,采用低噪聲發電機供電,可實現連續照明。照明燈升降高度不小于1.2米,燈座可上下、左右旋轉。
8、擴音裝置:具有喊話擴音功能,功率不小于200W。
9、車載電臺:800兆摩托羅拉車載集群電話。
10、辦公系統:車輛中部裝有辦公桌,可供5人辦公開會。
11、提供符合上海城管執法車定位、圖像傳輸監控系統平臺和軟件。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所規定的條件。
2、供應商應當為經國家批準的生產廠商或經廠商授權的銷售代理商。
3、響應產品有良好類似業績。
四、報價要求:
1、報價人必須提供執法車品牌型號、生產廠家、底盤型號、發動機型號等詳細技術資料及貨物彩照(彩頁)、規格書、性能特點說明。
2、報價人必須提供相關車載設備配備明細清單、車載設備規格型號及詳細技術指標說明。
3、報價人必須詳細描述車輛改裝情況及質量保證措施。
4、報價人必須寫明供貨周期、質保期限。(供貨周期不得大于30日,質保期限不得少于驗收合格后的1年)
6、報價方需提供本市的固定售后服務點地址、聯系電話,以及產品在上海的維修地址、聯系電話。
備注:1、本項目拒絕采購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2、根據上海市財政局滬財庫[2009]19號《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產品和服務的通知》要求,本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福利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交貨地點:楊浦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指定的地點。
交貨日期:為報價人確定的供貨周期。
五、對上述采購信息感興趣的供應商,請于2010年6月28日上午10:00點以前向楊浦區政府采購中心提交密封并裝訂成冊的報價文件,封面須加蓋公章。具體內容如下:
1、人民幣報價:要求報城管執法車的單價和車載設備及改裝單價、總價;(各報價單須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進行核驗)
3、制造廠商的生產批準證明或非制造廠商報名的供應商,須提供由制造企業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廠商授權經銷證明文件;(須加蓋公章)
4、相關車載設備代理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5、售后服務承諾:注明車輛及車載設備免費保修期限;詳細描述車輛及車載設備故障維修響應時間、服務方案及服務內容;注明上海設有的維修點、維修人員和聯絡方式等;
6、并提供2009年下半年至今類似項目的銷售合同及發票的復印件;
7、報價要求中其他所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報價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有效。如成交供應商實際供貨產品與報價產品不一致,送貨、安裝服務承諾無法完成,產品質量、服務等被用戶方有效投訴,經查實成交供應商要承擔違約責任,并將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記載和處理,同時保留向市、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通報的權利。
聯系地址:撫順路鳳城四村8號103室
聯系電話:65018811*1602,傳真:65018811*2609
聯系人:鐘祖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