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名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基建辦公室
采購人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5號博大大廈807室
項目聯系人:馬致和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7880269
采購項目名稱: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項目
項目采購預算:¥25,000,000.00元
控制金額為: ¥25,000,000.00元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一、簡要技術要求:
本項目分肆包進行招標,分包情況如下:
包號 | 包名稱 | 包控制金額(元) |
第一包 | 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工程 | ¥15,700,000 |
第二包 | 信號燈桿、綜合監測桿和相關設備的采購和安裝工程 | ¥4,680,000 |
第三包 | 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市政配套工程 | 無 |
第四包 | 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項目監理 | 無 |
本項目共分肆包進行招標,投標人不得拆包進行投標。
二、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第一包: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工程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須在投標文件中出具由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的交通信號控制器的檢測報告(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須在投標文件中出具由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或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的視頻檢測設備的檢測報告。檢測依據為“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A/T496-2009)”和“公路車輛智能監測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GA/T497-2009)”,圖片信息應滿足“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圖像取證技術規范(GA/T 832-2009)”。檢測報告中應明確送檢設備規格型號,并須與投標產品一致;檢測報告應詳細記錄設備主要功能參數(車輛圖像記錄、車輛號牌識別、流量統計、輔助照明設備功率)的測試結果(包括采樣數量及測試數據)(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須在投標文件中出具由專業測試機構出具的交通信號控制器NTCIP檢測報告(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報名時請攜:帶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包:信號燈桿、綜合監測桿和相關設備的采購和安裝工程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2)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交通安全設施分項》(不分等級)(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 提供所采用的桿具生產廠商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省部級專業檢測部門對該廠所投同類桿具的檢測報告(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 具有三年以上交通工程施工經驗,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及較好的企業信譽,并提交近三年有效的工程業績材料,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報名時請攜:帶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三包:智能交通控制系統市政配套工程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法人。
(2)具有電信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具有完成本工程的技術力量財務能力和良好信譽,有能力完成本工程工作。
(4)投標人在北京地區具有良好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5)投標人必須可以獨立承擔因投標產生的法律與經濟責任。
(6)投標人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
(7)投標人以集團(總公司)名義投標的,其下屬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參加投標。
(8)報名時請攜:帶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四包: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項目監理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法人。
(2)具有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臨時資質"證書或交通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證書或建設部頒發的"交通工程甲級監理資質"證書。(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3)具有完成本工程監理的技術力量財務能力和良好信譽,有能力完成本工程監理工作。
(4)投標人在北京地區具有良好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5)投標人必須可以獨立承擔因投標產生的法律與經濟責任。
(6)投標人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
(7)投標人以集團(總公司)名義投標的,其下屬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參加投標。
(8)凡承接與工程項目有關的開發單位,不能參加本項目監理的投標。
(9)報名時請攜:帶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本項目第一包中演示所需設備要求
(1)演示所需設備至少包括:兩臺交通信號控制器(最低配置:16相位16檢測器,含GPS接收設備),一套視頻檢測設備(最低配置:能檢測一個路口四個方向的車輛檢測單元、圖像采集單元、數據處理存儲單元、傳輸單元和輔助照明單元等),并將視頻檢測主機和配套設備需安裝到一臺交通信號控制器中。
(2)遞交設備時間:2010 年7月 21日9 時 至 9時30 分(與開標時間一致)
(3)遞交及安裝地點:北京興基鉑爾曼飯店二層火鍋廳(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南路12號)
四、評標方法和標準:
第一包: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分值分配為:系統方案(18分);測試報告(22分);功能演示(20分);投標價格(30分);企業業績、貨物供應和售后服務(5分)、自主創新和節能環保產品(5分)。
第二包: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分值分配為:投標價格(30分),施工組織方案(20分),桿具質量(15分),售后服務(10分),類似工程經驗及業績(15分),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10分)。
第三包: 綜合評分法, 滿分100分, 分值分配為,技術部分35分, 經濟部分30分,商務部分35分。
第四包:綜合評分法,滿分100分,分值分配為:監理規劃及實施方案(50分)、資質業績(30分)、監理取費(20分)
五、招標報名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報名時間:2010年 6月 24日至2010年 7月 13 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11時;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萬源街4號2015室)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30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未購買招標文件不得參加投標。
六、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接受投標時間:2010 年 7月 21日9 時至9 時 30 分(北京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2010 年 7月 21日上午 9 時 30 分(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開標時間: 2010年 7 月21 日上午 9 時 30 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興基鉑爾曼飯店三層巴黎廳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南路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