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蘭溪市廣播電視臺委托,就攝錄設備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談判。
一、談判項目編號:LXTP201023-A030105
二、談判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序號 | 內容 | 數量 |
1 | 專業攝像機 | 6 |
2 | 3 | |
3 | 二電一充套裝 | 6 |
4 | 數字輸出擴展卡 | 3 |
5 | 三腳架 | 2 |
6 | LED攝影燈 | 2 |
注:以上貨物具體參數詳見附件。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2、注冊資金必須在200萬元(含)以上。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具有有效的廣播電視專業設備特約經銷商認證證書或廠家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1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七樓政府采購科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元):300(售后不退)
五、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10年7月23日 15:00
六、談判響應文件提交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八樓
七、談判時間:2010年7月23日 15:00(北京時間)
八.談判地點:蘭溪市丹溪大道160號八樓開標室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9000.0
十、其他事項:
1、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與本采購項目相關的資格、資質與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須提供系所在單位正式員工證明)。
2、談判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允許潛在投標人前來認購談判文件。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點: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蔣雅琴,鄭建斌
聯系電話:0579-88894330,0579-88905235
傳真:0579-8889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