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報價表中“輔材及施工費”一欄去掉,該部分費用攤在余下項目中。
2、本工程最終結算按實際發生,如果合同清單中的某項實際發生數量超過合同簽訂數量,對于超過部分,合同單價未超過單項標底價格的,按該項合同單價執行;合同單價超過單項標底價格的,按單項標底價格及單項標底價格以下投標報價的平均單價執行。如單項實際數量少于合同數量,按合同單價執行。沒有投標單價的,材料價格參照同期政府采購及市場價格,人工按35元/工日,工程造價執行《2003山東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相關配套費用定額下浮10%相應增減。
作者: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