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供應商: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詢價采購方式購買一批音響系統(tǒng)、監(jiān)控設備,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設備要求
音響系統(tǒng)、監(jiān)控設備應達到國標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采購人將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對設備各項指標進行綜合驗收,具體見設備清單(附后)。
二、供應商的要求
1、必須是依法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yè),并具有生產、銷售(含音響、電子器材、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安裝、維修服務能力的公司。
2、提供2010年度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未在本中心注冊登記的供應商須帶原件。
3、提供法人授權的委托書、服務承諾(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具有聲頻工程企業(yè)技術等級證書,二級及二級以上。
5、具有廠家授權產品質量3年以上免費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
6、具有類似工程業(yè)績(音響、監(jiān)控系統(tǒng)均在50萬元以上)。
7、供應商在遞交報價時,并交納保證金10萬元。
收款單位名稱:樅陽縣城蓮花湖公園工程建設領導小組
開 戶 行:徽商銀行安慶樅陽支行
帳 號:1692301021000215388
8、報價要求:請供應商按設備清單及相關要求,于2011年4月22日下午15時以密封的方式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書面性的不可更改的報價(單價、總價),報價總額包括安裝、調試、免費保修兩年等一切費用。交貨地點縣城蓮花湖公園,報價函遞交地點:樅陽縣建設局。
9、本次詢價采購只允許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10、各供應商在報價時不得偏離市場價格或采購人不能接受的市場價格。
11、供應商對詢價函報價,即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今后二年內不得參與本中心所有采購活動,并沒收保證金。
12、成交原則: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13、供貨期: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交付采購單位驗收。
14、付款方式:設備全部到齊后,并安裝調試經驗收合格后付貨款的50%,余款分兩年付清,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20%(不計息)。
樅陽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